这才是有真正的尊严
墓地20年后交管理费。原帖:2011-04-01 08:16:20新浪福建福州nkclone 1
在美国,有一座为美国第18届已故总统格兰特修建的墓地,但令人意外的是,在离格兰特陵墓不到一百米处的哈德逊河流,还有一座小男孩墓地与总统毗邻而居,墓地虽小但整齐别 致:这一奇特景观,引来了世界各地的人驻足观瞻,凝神深思。
事情还要追溯到1797年的7月15日。那天,一个名叫St Claire pollock的5岁小男孩,跟父亲去山上放牧,途中,孩子一不小心失足坠崖,导致身亡。父亲在悲痛之余,决定在自己的土地上为儿子修建一座小小的坟墓,为了不让失去儿子 的痛苦时时折磨自己,孩子的父母决定,卖掉全部土地,迁移到远离儿子一千多公里的地方居住。在转让土地的契约里,孩子的父亲对土地的新主人提出了一个特殊要求:土地虽然以 后归你所有,但孩子的墓地必须完整保留下来,不能私自拆迁和铲平,要让墓地永不可毁灭。
新土地的主人答应了。很快,100年过去了,这片土地不知辗转卖过了多少次,也不知道更换了多少个主人,孩子的名字也早已被世人遗忘,但孩子的墓地却依据一个又一个的买卖 契约,依次传给了下一位土地的新主人,被完整无缺地保存下来。令孩子父亲做梦都想不到的是,儿子竟会和一名总统结下了不解之缘。1897年,格兰特总统逝世,美国政府选择 安葬小男孩的地方作为格兰特总统的墓地,但这并不妨碍小男孩继续在那里呆下去,政府不仅没把小男孩的坟墓迁移走,而且还把孩子的墓地重新予以修建,让他和总统永远毗邻而居 。
支持 反对 支持。人性的光辉。 文明:victory: 真正的尊严 文明 反观,中华民族的那些抗日烈士墓那?无处寻。。。。
家属曾被当几类分子对待。。。。:(
今天,土地没你一分一寸,。。。房屋。。。。谁想拆就拆。。。 民主的观念,这个我们差太远 :handshake对于这样的事情,我们只能做的是羡慕~~ 支持。人性的光辉。
逸民 发表于 2011-4-1 17:33 http://www.chnshiqi.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victory: :victory: :victory: ...............这一现象在中国是不会出现:handsh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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