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器微痕观察
19世纪初,自旧石器时代工具的文化性质被确认之后,打制石器的用途就一直是史前考古学家关注的焦点。用民族学材料进行对比,将形态与功能相结合的研究范例一直为大部分学者所效仿,至博尔德时代,形态结合功能的分类法被进一步规范化,并达到鼎盛阶段。 以类型学为基础的功能分析,是从器物的形态特征来推测其用途,如“砍研器”、“刮削器”、“雕刻器”等。其理论依据是,器物特定的功能必然要求有相对应的特定形态才能实现。比如判定“刮削器”之所以是“刮削器”而不是“砍砸器”,就是根据它们不同的形态,来推断它们应有的不同功能。 然而,人们在实践中发现,工具的形状和用途之间并没有刻板和机械的相伴关系。这是因为,一方面古人类使用的很多石器是多功能的,一件石器会因环境或目的不同而有不同的用途;而另一方面,大量考古发现也证实许多不作任何成形加工的普通石片常常有各种用途。因此,用简单的形态分类来探讨石器的功能和文化性质显然不够全面。 微痕分析正是在对石器形态与功能关系的反思中发展起来的。该方法是对石制品作显微观察,分析留在刃部或表面的细微使用痕迹来确定其用途。其理论依据是,一件石制品被使用到一定程度后,会在其使用部位产生物理变化,留下破碎、磨损、光泽等微痕。同样,不同的运动方式及不同的加工材料,也会在石制品上留下不同的微痕。考古学家通过实验手段来了解不同微痕的成因,然后以实验样品的分析结果为依据,与考古标本作比较观察,以判断其用途,并进而从中提炼有关人类活动和行为方面的珍贵信息。 本文先对微痕研究的历史、原理、方法以及目前应用状况作一概述,然后对“低倍法”分析技术,以及小长梁遗址石制品微痕的初步观察作一介绍。一、历史与现状
微痕分析作为当前石器研究的基本方法之一,主要流行于英、美等国家,但它实际上是源自前苏联。20世纪30年代,由于前苏联考古学界将类型学斥为资产阶级的形式主义而加以全盘否定,考古学家西蒙诺夫开始尝试用实验手段,通过显微镜(20- 30倍)来观察考古发现的石制品的微痕以判断工具的用途,并于1957年发表了其研究成果。该书的英文版(史前技术)1964年在英国出版,有力地刺激与推动了这方面的研究,并迅速被一些学者接受与效仿,这项技术在英、美等国的应用和普及,也只有30多年时间。
微痕分析在欧美兴起的最初10年(1965一1975年)中,仅是为数不多的几个大学里作为研究生课程而进行的有限探索。这一时期的主要成就是一些零星的实验报告,对微痕分析方法进行讨论。探讨的焦点集中在:1.西蒙诺夫的方法论是否适用于北美的材料;2.如何鉴别使用痕迹礼;3.使用痕迹分辨的正确方法和合适的仪器是什么。
1977一1978年,3篇有关微痕研究的博士论文分别在英、美、澳完成。牛津大学的劳伦斯•基利以英国史前石工业为基础,完成了其微痕分析的博士论文,论证使用500倍以上的显微镜是鉴别使用痕迹的有效方法。基利的研究表明,“光泽”是石器使用后留下的特殊痕迹,可依此有效确定石器使用的加工材料。而鉴别不同类型的“光泽”,则需要借助高倍显微镜。3年后,基利的博士论文正式发表成为微痕分析的代表作。
哈佛大学的乔治•奥代尔以荷兰史前石工业为基础,以低倍(<100倍)的体视立体显微镜为工具,提出观察石器刃缘的疤痕与磨损,可以准确地判断石器使用的运动方式以及加工材料的软硬度(如硬性、中性、软性等)。虽然奥代尔的博士论文后来没有正式发表,但在之后的几年间,他发表了大量的论文,奠定了他作为微痕研究“低倍法”学派开创者的地位。相对而言,基利则是“高倍法”学派的代表。悉尼大学博士约翰•坎明加则是用微痕方法来鉴别澳洲土著石器工具的用途。
这3篇学术论著是对西蒙诺夫微痕研究的进一步发展,标志着这项研究在欧美走向成熟。1978年,第一届石器微痕研究学术讨论会在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的西蒙•弗雷泽大学召开,大会论文集的出版,是对过去十几年微痕研究的一个阶段性总结。
微痕分析自开始就有一个难题,那就是如何准确无误地分辨不同种类的破损和光泽,并依此来确定石器的用途。20世纪80年代,该方法并未被主流考古学家所接受。一方面是由于该项研究被视为冷门;另一方面,大多数学者仍对微痕识别的可靠性心存疑虑。因为,石制品刃缘部分的破损或表面的光泽可能并不一定是使用造成的。自然动力(如流水和风沙等)和人为的扰动(如发掘损伤等)均会在石制品刃缘和表面留下微痕。所以,微痕专家面临的第一项挑战,就是要有效地区分这两种不同的微痕,以确认它们的人工属性。其次是要从不同的擦痕、片疤以及光泽特征来分辨工具运动方式和加工材料。
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微痕分析已被大多数考古学家所接受。这一时期的争论主要是哪一种微痕分析方法能更有效、更可靠地分辨使用痕迹?这也即“高倍法”与“低倍法”之争。这一长达10年的讨论。进一步促进了微痕研究的普及和规范化,使更多的学者了解微痕分析的作用和意义,从而参与这一领域的研究。同时,大量实验观察的积累和完善,为微痕分析莫定了坚实的科学基础。
20世纪90年代,微痕分析已成为石器研究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在技术上有了长足的进步。越来越多的学者认识到,微痕分析的意义不仅仅局限于分辨个别石制品的用途和使用方式,更重要的是,通过这种分析,可以了解更多有关史前人类活动的信息,比如复合工具的制作与使用、史前经济形态以及石制品在原始宗教与社会礼仪活动中的作用等。
格雷斯(R.Grace)举例说明了微痕分析的意义。如在考古学研究中,勒瓦娄哇技术一般是根据其类型学内涵,探究该文化的时空分布。然而,通过微痕分析,则可以深入了解其文化内涵,对勒瓦娄哇文化的了解就能超越以前仅限于技术和类型上的观察。
另一例是沈辰对加拿大安大略省南部史前石工业的微痕分析。通过对2000多件石制品的观察,发现在农耕社会中,不予加工的石片被大量直接使用,而在迁徙性比较大的狩猎采集社群中,石器多被精致加工后使用。这进一步证实了许多考古学家的观察,即定居会导致石器技术的退化。而风险较高的狩猎活动会促使人们在工具上增加投人以增强其功效。
微痕分析的成果表明,这一方法并不仅仅限于用来回答诸如“这件工具是干什么用的”一类具体问题,而是应该被置于一种整体研究框架中来予以考虑,它应作为石器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来全方位提炼信息。在进人21世纪时,微痕研究已在欧美形成较为完善的学科体系。遗憾的是,这一重要的分析方法在我国考古学界仍未得到推广。
二、“低倍法”与“高倍法”
前已述及,欧美的微痕分析在20世纪70年代末,就产生过两种方法的争论。一种是由基利开创,使用高倍放大显微技术,简称高倍法;另一种是由奥代尔继承了西蒙诺夫的低倍放大显微技术,简称低倍法。实质上,究竟放大多少倍才能算是高倍法抑或低倍法并不是问题的关键,因为两种方法都旨在观察不同类型的微痕以达到甄别的目的。然而,由于使用显微仪器性质上的区别,从而导致研究者对微痕观察侧重点的不同。
高倍法观察使用的仪器是金相显微镜,具有放大100--500倍的功能。这类冶金学显微镜是利用物镜机体内发出光束直射、或45度角斜射于底盘的反光面所产生的照明效果进行观察。金相显微镜虽是双视,但非立体,它仅对较平表面的观察十分有效,也就是说,用此仪器来观察石器表面产生的使用光泽或光面比较有效。故凭借不同光泽特点来鉴定石制品的功能,是高倍法的主要分析依据。
然而,石制品在使用时,往往会先造成刃缘部位的破损,产生一系列片疤以及擦痕。低倍法的体视立体显微镜,具有10-100倍的放大功能。若是换上成倍数的物镜头和目镜头,低倍法也能作200一400倍的显微观察。体视立体显微镜的照明,是利用镜体外附加光源随意选取照射角度,其优点在于有极好的折射光和对比度,能反映出刃缘不同层面的痕迹,但其缺点是无法有效分辨石器表面的光泽类型。正是因为这两类显微镜的局限与差别,高倍法与低倍法研究者从各自的立场出发,掀起了一场有益的学术争论。虽然双方在20世纪80年代初几乎达到水火不容的地步,但通过十几年的讨论和一代人的实践,终于达成共识,认为两种方法应该取长补短。至于何以见“长”,何以为“短”,则需要对这两种技术的优缺点作一番客观的检视。
需要强调的是,这两种方法都能准确地分辨石器是否被使用过、以及刃缘使用的部位。但是在鉴定石器使用的运动方式〔是刮还是切等)和被加工的材料(肉类还是木头等)方面,两种技术差异明显。
石制品在使用过程中,与加工材料长时间的摩擦,以及加工材料的质地不同,均会在石器表面留下不同的光泽与擦痕。对此,高倍法能较准确地作出判断,而低倍法则显得有些力不从心。而且,低倍法较难确定被加工的材料,只能以分辨不同反作用力强度的材料质地为准,不能精准到位,并需要大量的实验来了解微痕形成的原因。然而,石制品在使用过程中,由不同运动方式造成的、具有一定方向性分布的片疤与擦痕,利用低倍显微镜则可作从局部到整体的观察。于是,在分辨“使用运动方式”方面,低倍法要比高倍法优越。
在分辨使用与非使用痕迹(如加工、践踏和搬运)方面,也只有从实验的基础上加以确定。一般来说,非使用痕迹是不规则的而且不会有特殊的运动擦痕。但是。这方面的工作还有待完善。目前我们采用的标准是,除了破损以外是否同时也存在圆钝和擦痕,只有当刃缘的破碎和其他明确的使用痕迹共生,我们才能予以认定。在观察中,凡是有微疤但不见圆钝和擦痕等使用迹象的标本,我们将其列为不确定标本之列。
考古学的实践与以往的经验表明,低倍法的优点相对较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经济性 低倍法的体视立体显微镜比较经济实惠,一般考古单位可配置一至多台。相反,高倍法的金相显徽镜以及扫描电镜十分昂贵,普通单位不一定有能力配备。
2.手续 高倍法观察,对石器表面的清洁度要求极高,必须用特殊的酸碱液作多遍清污后再行供干,步骤繁琐、颇为耗时。而低倍法相对简便得多,只要用肥皂液清洗污渍或油渍后即可观察。
3.时间 观察1件复杂的标本,低倍法一般用15-30分钟,而高倍法则需要2-3个小时。于是,低倍法适于对一组石制品的大批标本作整体观察,如结合打制技术,便能对该石工业的生产和使用方式有一个全面的认识。相反,高倍法只能对一组石工业中的个别标本作具体观察。虽然高倍法能准确分辨个别石制品的功能,但也只能观察该石工业的有限表象。无法反映石工业的整体功能特点。所以从数理统计分析的意义来说,低倍法稍胜高倍法一筹。
4.石料质地高倍法适于对颗粒致密的石料,如隧石等作有效的观察,而对粗颗粒石料,如砂岩和石英岩的观察效果明显不佳。而低倍法则不受石料的限制。由于中国旧石器时代遗址中砂岩、石英、石英岩等原料较为常见,应用低倍法似乎更为合适。
虽然低倍法有上述的优点,但该方法长期以来被指责只追求刃缘破损的形态分析,而忽略了对光泽基本特点的观察。其实这是一种误解。低倍法一开始就关注对光泽的观察与鉴别,只是因为20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针对基利大力提倡光泽是鉴定功能的唯一标准,奥代尔着重强调了对刃缘破损的观察与对其形态的归纳同样可以达到分辨石器功能的目的,于是给人以错觉,似乎低倍法只注重片疤与擦痕的形态,而忽视了对光泽的分析。其实,奥代尔同样重视对光泽与刃缘破损的整体观察。换言之,高倍法对光泽的观察是以点求准,低倍法则是以面为主。后者结合光泽的成因、分布及相关部位等因素来综合分析标本,而不是单凭光泽作功能的分类。因此,低倍法对光泽的观察是整体的。相对而言,高倍法注重光泽,倒反而令人感觉有“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偏颇。
鉴此,我们认为低倍法在考古研究中更为实用。事实上,微痕分析之所以20世纪90年代能在北美推广与普及,正是低倍法优越性的充分体现。尽管如此,我们仍不能忽视其无法取代高倍法的局限性。对于微痕研究而言,合理的态度应该是这两种方法的互补和印证,以取长补短来避免非此即彼的曲解。越来越多的考古学家都主张,以低倍法观察为基础,然后再进一步取样作高倍法观察,以求获得最佳效果。
三、微痕分析在中国的尝试
目前,我国的微痕研究尚属起步阶段。20世纪80年代中叶,童恩正和张森水曾撰文介绍微痕分析方法。在此前后,虽然也有人尝试用显微镜观察考古标本,但严格地说,尚不能算是系统的微痕研究。迄今我国考古学界比较系统的微痕分析,主要有侯亚梅对周口店第一地点和马鞍山遗址石器标本的观察、黄蕴平对山东沂源上崖洞石制品的微痕分析,以及夏竞峰对实验刮削器的微痕观察。此外,王幼平和李卫东也曾作过相似的实验研究。这些探索是我国微痕研究的先声,非常有意义。
侯亚梅、黄蕴平的研究,从方法论上都承袭了基利高倍法的原理与程序,但在具体操作上则有不同。侯亚梅采用了西方也不常用的扫描电镜。虽然标本先用低倍体视显微镜作了初步观察,但二者或以高倍电镜成像、或用内射光源的金相显微镜进行观察。相对而言,黄蕴平的技术有点像低倍法。然而低倍法并不仅仅是以应用低倍显微镜为判断依据,它主要以从不同角度观察微痕组合的原理而自成体系。高倍法以基利的方法为蓝本,这在侯文中有详细的介绍,本文不再赘述。
侯亚梅和黄蕴平微痕研究的另一共同点是,均以实验为基础,作为对考古标本进行微痕形态分辨的依据,这是一个必不可少的程序。两位都遵循实验规则,亲自操作,观察实验标本,以大致相同的条件(如石料),模仿考古标本形成的微痕,建立观察的参考标准,从而得出较为可靠的判断。
值得一提的是,侯亚梅还报道了她所作的“盲测”结果,即在观察考古标本之前,先作一个自我测试。由第三者提供被测试者不清楚原始情况的实验标本,被测试者进行分辨以判断可信度。为此,侯亚梅的盲测结果是可信的。9件实验标本中,有3件“判断正确”,4件“判断基本正确”,1件加工对象“判断正确”,但对加工方式“判断有误”,另1件加工对象与加工方式均“判断失误”,准确率达82%。
仍需说明的是,二者观察的考古标本都有一定的局限性。13件标本选自于周口店第一地点,7件出自贵州桐梓马鞍山、上崖洞的标本连石核在内总共只有25件。侯的标本刻意挑选了小型隧石工具。上崖洞只有1件适合用于电镜观察。她们也意识到观察的标本有限,不能提供更多的人类行为信息。然而,作为微痕分析在中国的初步尝试,他们的成果是值得肯定的。
夏竞峰主要是从实验的角度来观察隧石刮削器的破碎痕迹,并不涉及考古标本的分析。实验分辨了修理工具疤痕和使用微痕的差别,并对刮削器用于刮、锯、削、切、刨的微痕进行了观察,加工材料为木、骨、肉、皮和植物根茎等。文章虽然没有介绍放大倍数,但是,从微痕特点的描述可以推断该实验观察采用的是低倍显微镜。
作为上述同行工作的继续,本文作者根据低倍法原理与技术,对河北阳原小长梁遗址1998年出土的石制品作了微痕分析。并通过对石制品使用痕迹的观察,探索早期人类的行为方式。以下介绍的是我们对小长梁石制品所作的微痕研究,包括具体的方法、步骤与结果,以及我们的一些看法。
四、小长梁石制品微痕观察
就目前的年代测定数据来说,河北阳原小长梁是华北早更新世最古老的旧石器遗址之一。在1978年首次发掘后的20年中,该遗址已出土相当数量的石制品。虽然对部分材料已作了初步研究,但对石制品的功能迄今还无人做过探索。
1998年夏,在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的主持下,我们参与了对小长梁的再次发掘,详细情况请参阅刊于《人类学学报》的发掘报告。此次发掘,在4米x4米的探方面积内共出土901件石制品,可分为四大类:石核、修整器物、石片以及碎块。与历年发现相仿,小长梁石工业以废片为大宗,二次加工的器物很少,许多石片很有可能在直接使用后即予废弃。
20世纪80年代初,尤玉柱用显微镜观察过石片刃缘的形状与片疤,分辨出10件“使用石片”。英国学者苏珊•基茨(S.Keates)采用刃缘损耗分析法,发现小长梁石片多为不做修整的单直刃工具,其次是端刃或尖状工具.。因此,对小长梁石制品作进一步的微痕观察显然十分必要。
我们挑选了1件石制品标本作微痕观察。挑选的过程虽然有些随机性,但也有一定的标准,即要有适宜于使用的外观特征,如器形薄、刃缘锋利尖锐、持手部位合理等。它们是那些具有进行切割、刮削、钻挖等操作可能的假设性“工具”。在挑选中我们特别注意刃缘上显示有细微破损的石片,它们往往被定为“使用石片”,被使用过的可能性较大。在遴选中,对那些不具备适当形态与刃缘,或不便于手握从事某种活动的石制品以及不规则的断块等,虽然不能排除也有被使用过的可能,但是我们一般不予考虑。选出的126件标本中包括4件小石核,7件有加工痕迹的石片。以及115件非加工石片。
(一)分析的原理与要素
我们采用的低倍法,主要是根据细微破损与磨擦痕迹的组合特点,来观察工具的运动方式和分辨被加工材料。
每一位研究者都会确定一套适用于具体研究对象的分析要素,这些分析要素针对具体考古实例时有可能并不完全相同,但基本有三大类:分辨要素、细微破损要素和磨损痕迹要素。分辨要素是研究者作最后判断时所需要的,后两项是做判断时所依据的标准。
1.分辨要素可分四个基本类别:使用单位、使用部位、运动方式和加工材料。
使用单位 是指石制品被使用过的刃缘部位。显然,一件石制品有可能被重复使用,尔后继续使用会在其他部位留下微痕,即一件石制品可以存在一个或数个使用单位。在进行定量分析中,分析的基本单位是“使用单位”,而不是标本个体。
使用部位 是用来记录微痕在石制品上的方位。以石制品的中心点为轴心,按45度角将石器的刃缘划分出8个区段,用以记录。
运动方式 可简单地理解为操作工具的行为,即割、切、刮、削、刨、楔、钻、砍等不同方向和不同的物理运动。
加工材料 是工具的加工对象,如肉类、木头、骨头、皮革之类。由于低倍法在分辨加工材料方面有其局限性,因此我们将加工材料定为8个类别:软性动物类(肉、新鲜皮革等)、软性植物类(草、菜等)、中软性植物类(树木嫩枝等)、中性动物类(鱼、冻肉、新鲜软骨等)、中硬性植物类(干燥木材等)、硬性动物类(骨头、干燥皮革等)、特硬性动物类(角、干性骨头等)、硬性无机物类(岩石等)。
2.细微破损要素指各种工具使用后在刃缘留下的片疤形态。使用片疤与加工打击片疤,在大小上有明显的区别。使用片疤一般非常小,故称为细微破损。其观察对象有微疤终止、微疤形态、微疤尺寸和微疤分布等四种。
微疤终止 指其片疤终端的形态。分别为羽翼式、卷边式、阶梯式和折断式。
微疤形态 指一系列片疤在刃缘上所形成的组合形态。有单向、双向、垂直(于刃缘)以及杂乱无向。
微疤尺寸 指片疤的大小。小型疤是指必须放大10倍以上才能显示的疤痕,中型疤需要的显微程度不到10倍,大型疤则不需显微放大。
微疤分布 包括表面分布与边缘分布两部分。表面分布有(在石器表面)均匀双面分布、腹面为主的双面分布、背面为主的双面分布、腹面为主的单面分布、背面为主的单面分布等几种。边缘分布则分为分散式、紧密式、连带式、锯齿式、交错式和翻越式等。
3.磨损痕迹要素指工具运动中,因与加工材料长时间、反复接触磨擦而造成器物表面质地发生的物理变化。可分为边缘圆钝、光泽和擦痕三类。
边缘圆钝 是指刃缘部位因磨擦而由原来的锋利状态变为粗圆状态,即为圆钝型。如果使用后原来的边缘形态依然清楚可辨,属于轻度圆钝。反之,使用后其边缘严重变形则属重度圆钝。处于二者之间的为中度圆钝。
光泽 以表面的反光程度与形态分为无光、毛糙、微亮和光亮四类。
擦痕 是长时间磨擦所致的条纹,分为无条纹、平行(于刃缘)条纹、垂直(于刃缘)条纹及斜交(于刃缘)条纹。
(二)微痕类别
在确定微痕类别的过程中,在已知工具用途的前提下,采用实验方法对上述诸项分析要素进行独立和组合观察至关重要。当取得大量参考数据后,就可基本上对较为常见的微痕类别有一个清楚的认识。笔者在从事微痕观察之前,曾专门多次反复观察分析了178件实验标本。这178件标本代表178个类别、28种运动方式、用于65种不同加工材料的使用功能。同时,对照笔者亲手完成的49件实验标本,便得到各种常见的微痕类别及其产生的一般规律的认识,可用作考古标本分析的依据。我们在此选出主要的几类介绍如下。
1.与运动方式有关的微痕主要有切、割、锯、刮、削、刨,射击、穿刺、钻、挖,雕刻、砍、砸等方式。
切、割、锯等运动类(包括切片) 是平行于刃缘的纵向运动。切多为单向运动,割与锯则是往返的双向运动。这些纵向运动都同时伴有向下施压使工具切人物体,一般在刃缘部产生双面微疤,切的微疤形态为单向性。如加工材料较硬或使用时间较长,则有可能产生平行于刃缘的条状擦痕。在贴近刃缘的两侧则可能产生光泽。割与锯会产生类似于切的微疤,但往往表现为双向性。作切片运动时,刃缘两侧的微疤分布可能不均匀,与加工材料接触较多的一侧微疤比较密集。擦痕也出现在接触较多的一侧,并以斜形条纹为特点。
刮、削、刨等运动类横向运动。石器单面接触加工材料,产生的微疤多为单面分布。光泽也都出现在接触面上,即微疤反面的一侧。剧烈而短暂的刮削会导致微疤积累并层层相叠,造成刃缘杂乱无章的崩碎疤群,并以垂直于刃缘的条状擦痕最为典型。
射击、穿刺等运动类 是工具尖端部位的运动,所产生的微痕受加工材料的性质影响较大。一般来说,尖端产生的微疤多为断裂或阶梯式,并以尖端向腹部延伸的单向性微疤为其主要特点。当然,磨损痕迹于尖端部也有集中分布。
钻、挖等运动类 是尖端部位的旋转运动,主要特点是在旋转轴心的侧缘产生双面分布的微疤、圆钝的棱脊和崩碎的刃缘等。光泽仅限于刃缘而不见于背腹面。
雕刻等运动类 也以尖端部位为主,但微痕却呈单向分布。与刮、削有一定的相似处,即光泽的部位与微疤的分布通常相反。
砍、砸等运动类 是上下的强力运动。微疤通常是双面分布,尺寸也较大,并且呈卷边式或阶梯式的终止。磨损的痕迹不规整。擦痕以斜交条纹或垂直条纹为多。
2.与加工材料有关的微痕有软性、中性和硬性等类物质。
软性物质类会产生分布不匀的小型微疤。其终止形态多作羽翼式。加工软性动物质会产生大量的毛糙光泽和轻微的圆钝。如果石器在使用中长时间地与草本或蔬菜、瓜果类植物接触,会产生光亮类光泽。一般来说,很少出现擦痕。
中性物质类多会导致中、大型的翻越式微疤边缘分布。一般来说,加工中软性物质和中硬性物质所产生的微疤区别在于,前者大多呈羽翼式终止形态而后者多见于卷边式。同时会出现闪亮类光泽和一般或严重圆钝等特点。擦痕也会出现,但为数较少。加工新鲜软骨或鱼类所产生的使用痕迹是断续的中型片疤,终止形态呈羽翼式或阶梯式。
硬性物质类微疤的典型特征是那些具有阶梯式终止形态、毛糙或崩碎式刃缘的中、大型片疤。一般用以区分硬骨质与木质类的特征是,前者具有毛糙的光泽和连续大型微疤,而后者则有闪亮光泽和不均匀分布的大型卷边式微疤。加工硬性无机类物质后会产生具有严重圆钝边缘、无凸出点或面、分散性光泽的大型阶梯式微疤。
(三)分析步骤
通过对实验标本的详尽观察并依此确立了微痕形态与使用方式间相应关系的原则后,我们便着手对挑选的小长梁石制品进行分析。采用的仪器是Nikon SMZ 800型双目立体显微镜,放大倍数为10-180倍。该显微镜配置有SONY显微摄影镜头,有电脑接口,可将观察到的微痕直接操作成像并输人电脑进行数码化。
标本首先在清洁剂中洗净后用布抹干,然后开始第一轮放大20一40倍的显微观察,寻找可能的使用痕迹,有磨损和破损的刃缘是判断是否使用过的初步依据。
对那些可能被使用过的石器,作放大30一50倍更细微的第二轮观察。其间视情况需要也会放大到80倍或更大的倍数来观察那些很细微的磨损。在认定为使用微痕后,便着手对工具的使用部位、运动方式、加工材料等方面进行观察、记录和分析判断。
当初步确定了有关的分辨要素后,接下来进行标本的整体观察,并在逻辑上分析其形态特征是否与相关功能的判断吻合。即根据石器本身所具备的条件,判断使用者如何合理使用工具。如果初步判断的使用部位或运动方式,与石器形态所显示的可能用途不符合,那么这件标本必须重新予以检查。研究者还要对自己的微痕观察不断反省,寻找分辨的微痕得不到合理解释的原因,以积累实践经验。
需要指出的是,对那些虽有某种使用痕迹,但整体特征的清晰度还不足以确定其类别的标本,可将其置于“可能用过”的标本之列。对于大部分的权宜性工具如使用石片来说,由于使用时间不够长或运动次数不够多,所以一般难以留下清晰可辨的痕迹。
(四)小长梁石制品观察实例
标本XCL98037 这件标本具有两个突出的尖端,这两个尖端均可以观察到有微痕证据的存在。根据较大一处尖端的特点,可判断该工具曾用于钻。其证据是:尖头处的一个大型断裂性微疤、因旋转而产生的边缘、棱脊有严重圆钝的磨损、同时具有一系列阶梯式微疤终止、邻近处有分散性的块状光泽以及崩碎性微疤。可断定该工具是用来钻中性动物质料,有点像处理冻肉或是割肉时碰到骨头后留下的损伤(图一,1)。
在较小的尖端处,我们注意到其刃缘部有一排整齐的由旋转运动留下的双向性微疤,具有羽翼式和卷边式终止,而且呈双面分布。由于缺乏明显的光泽又呈轻微的圆钝,加之不见擦痕条纹,故无法判断其加工的材料,在记录中定为“加工材料不明”。但估计不太可能是硬性干木,也不可能是骨角质材料。
标本XCL98272 该石片被定为用于刮、削干木,背面分布有一排小型卷边式终止的微疤,而腹面分布有加工木质材料所产生的闪亮类光泽以及局部的毛糙光泽(图一,2)。
标本XCL98395 这是1件断片,可能是刮削时造成的断裂。微痕位于体形微小的端部,其特征与实验刮削猪骨的微痕十分相似。表现为背面集中了一些中型的卷边式片疤,腹面沿边缘分布有使用光泽等。特别是数条斜交于工作缘的擦痕条纹,是刮削运动方式的明证。遗憾的是,能确定加工材料的证据略感不足(图一,3)。
标本XCL98623 与标本98395相似,其尖端特征也可判断为用来刮削,而且是刮削硬性物质如骨头之类。特点为保留有背面单面分布的中型卷边式终止微疤,腹面具有光泽,有一些平行于工作缘的擦痕条纹、严重圆钝的刃缘以及中型、阶梯式微疤(图一,4)。
标本XCL98826 是件完整的暗红色隧石片,具有良好的刃缘区段。极有可能是用来割、锯新鲜树枝。特征为:具有切割方向性的中型羽翼式终止微疤,在刃缘上则呈翻越式形态。光泽及擦痕表现不明显,可能是由于石料质地比较粗糙的缘故。有意思的是,该工具上发现有用手操作留下的痕迹。
这类手握痕迹的特征是,一排大小均匀、分布密集而短促的小型羽翼式微疤。微疤所在处的边缘稍稍下凹,显示手指用力下压所造成的边缘破碎。此种片疤十分微小,肉眼一般难以察觉(图一,5)。
结果126件标本中具有使用痕迹的共17件,占总数的13%。此外,另有10件显示有某种微痕,但缺乏使用光泽和刃缘圆钝,只能将它们放在“可能用过”的标本之列。
17件有微痕标本共分辨出18处使用单位,此外,有2处单位在锐缘上留有手握的微痕。 微痕观察显示,小长梁石制品的主要功能是刮削、切割和锯。其中7件标本被用来刮削,6件标本被用来从事切割或锯一类的活动,分别占使用单位的38.9%和33.4%。有3处单位显示有钻的运动,占17%。有1件标本(XCL98O37)有2处使用单位,都用于钻,其中有1处单位是切割或刻的运动,另有1处单位则没有清晰的工具运动方式的痕迹。
就加工材料而言,由于小长梁石料质地粗糙,不易形成抛光,给确定加工材料的种类带来了困难。因此,有6处单位的加工材料无法确定。但是就目前的观察,最常见的加工材料是软性的动物类,见于6处使用单位。这表明,小长梁的石片主要是处理动物的皮和肉。有2处单位可能是加工中硬性的动物质或某种植物,如冻肉或新鲜的木头。只有1处使用单位显示加工硬质物质,如骨头。很硬的材料如鹿角的加工痕迹没有见到。
通过对运动方式和加工材料的综合观察,我们发现小长梁石制品在处理与肉类相关的用途上占有较大的比例。在可辨加工材料的13处使用单位中,有3处显示有切割肉或皮的微痕。切割或锯也可能和冻肉或嫩木有关。刮削是另一种工具运动方式,用于加工皮质、新鲜骨骼、干燥的木材和骨骼等。在钻的3处单位中,有2处无法确定加工材料,有1处是加工新鲜的骨骼。此外,有1处单位可能是切割肉类。
结 语
结合小长梁石制品的微痕分析,我们介绍了微痕研究的历史,以及低倍法的理论与实践。然而,作为一种石器功能研究技术,微痕分析的应用时间在欧美也不算长,在理沦与方法上有待于进一步的完善。分析的实践也反映出低倍法对加工材料分辨的不足,尽管如此,这并不妨碍对石制品的使用单位、使用部位以及运动方式作出准确的判断。我们希望,今后如条件许可,小长梁石制品中已被低倍法判断为“加工材料不明”的工具,能够用高倍法作进一步的观察。
建立石制品微痕的鉴定标准一直是问题的难点。目前,研究者对微痕的观察与判断仍具有一定的主观性,结论也不易作客观的检验。虽然研究者都以严格的实验作为分析考古标本的前提,但实验本身也有其局限性。比如实验工具使用时间长短、步骤、力度等,特别是石料的质地,均会对微痕的产生与特点有制约作用。加之史前考古标本历经千万年的风雨,微痕也必然会有所变化,因而也要用不同的标准予以纠偏。更不用说考古标本可能被几代人反复使用的复杂性了。
鉴于目前微痕分析的局限性,我们所获得的有限观察尚不能被视为绝对的结论,而仅仅是言之有据的“假设”。为求证这些假设,则需要在以后工作中结合相关的考古材料,用演绎法予以检验。就目前来说,严谨的微痕实验及盲测是唯一可行的识别手段,将高倍法与低倍法交叉观察同一件标本,应是当前用于检验分析结果行之有效的办法。
从理论上说,特定的用途会产生特定的微痕,这一点是几十年实践所遵循的法则。但是微痕研究发展至今,需要建立更加严谨的理论,以确立产生特定微痕的条件和使用方式。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微痕研究理论,则需要几代人的不断实践,在方法论上不断创新与提高。
为此,我们可以理解为什么目前仍有人对微痕分析持怀疑态度。如当微痕分析得出结果,如“某石片是用于切割肉类”,即会有如下的质疑:1,你判断“切肉”的标准是什么;2.你判断“切肉”的可靠性有多大;3.你得出“石片切肉”的结论对考古研究有何意义。这些的确是每一位微痕分析者必须严肃面对并力求作出科学解释的问题。
需要强调的是,微痕分析绝不是满足于将“该石片曾用于切肉”这样的结论作为最终研究目标。事实上,微痕研究只有通过对一批具有数理统计意义的石制品进行定性定量的分析,才可获得该石工业功能的初步认识。而且,分析的结果还必须与其他考古材料进行综合研究以提炼人类行为信息。才能显示其科学价值。
比如说,“一组石制品的微痕分析表明,其使用石片主要用于切割肉类,而二次加工的石器则多用于刮削皮革”是观察的结果。那么,在以后的工作中,则要关注动物考古学的材料,进而探索“是什么样的肉类被切割,是食用还是肢解”等问题。同时综合其他考古材料来了解“加工皮革的环境和条件是什么,是为了加工衣物还是处理食物”等背景。如进一步探索,便可提出“为何未修整的石片被用来切割肉类,而修整的石片则用于刮削皮革,这究竟是文化传统还是行为上的差异”等问题。
当上升到这一层次时,旧石器考古研究就进人了一个新的境界,可望在“如何从石工艺技术中探求人类的行为”和“如何结合石器研究的成果与其他考古材料,来认识古人类在特定环境里表现出来的文化习俗与行为方式”等问题上实现突破。这样,旧石器考古学有望建立一套严谨的科学理论,充实一批精确的分析方法,为完善其研究体系打下基础。总之,微痕分析不仅仅是一种观察石器使用痕迹的技术,更重要的是,它为考古学研究透物见人和全面重建古人类的生存背景和行为方式,指明了一个令人鼓舞的探索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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