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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 06:3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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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石片的台面分类是石片分类的一种$ e: D$ G6 D: F+ q- W)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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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榷》一文说,“台面和石片是两个概念,它们虽有一定联系,但毕竟不同,不能混为一谈。笔者讨论的是石片的台面分类,而《格式》的作者却把它改为‘石片分类’。从形式逻辑看来,这是违反了正确思维的初步规律之一的同一律,是偷换了概念”,“《格式》的作者硬说笔者搞了‘石片分类’,纯属无中生有。”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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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9 t3 l* a; N z其实,《格式》中的有关观点完全来自于李炎贤学说,绝非“纯属无中生有”。, S; O6 P1 ]" x; w%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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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炎贤等曾经在观音洞旧石器的研究报告中说:“有人工台面的石片依实际情况可再分为素台片、小台面、有疤台面、有脊的台面和修理台面等几类。”并将有台面的石片列为天然台面、素台面、小台面、有疤台面、有脊台面和修理台面 [3]。显而易见,他(们)是把石片的台面分类作为石片分类看待的,尽管把石片和石片台面“混为一谈”了。0 h2 ]: V, A4 [# h( Z0 b$ g
. h% H! d' Y3 F) _' d3 e* k/ ^后来,李炎贤在《关于石片台面的分类》(以下简称《分类》)中介绍贾兰坡等关于许家窑石制品研究指出“虽然他们是对石片进行分类,实际上亦可视为台面分类的一种。” [4],其论断是《分类》关于石片分类和石片台面分类关系的思想精髓。经过语法修正及对其作品原意的甄别,其本意应为:石片分类可视为石片台面分类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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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认为李炎贤的分类观点前者是正确的。众所周知,石片台面的所有特征被包括在石片特征之内,但石片的特征并不都反映在石片台面上。这就是说不管什么台面类型的石片都是石片,因此石片的台面分类可以看作为石片分类的一种[5]。正如马毛色的分类是马分类的一种,白马或黑马是马,但马不是白马或黑马。如果把马分类视之为马毛色分类的一种,那就混淆了二者的概念。因此,把石片分类视为石片台面分类的一种应该属于逻辑认识的“误判”。实际上,多年来李炎贤的石片台面分类学说经常被应用在旧石器时代考古研究报告的石片分类中,认为这样的处置“有些偏颇”显然有悖于客观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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