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将“中国石器爱好者联盟章程(草案)”公布论坛,交由会员讨论" m# T; k2 j4 S3 T% Y0 C
中国石器爱好者联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 b6 G0 A. j! x- t% \: R本联盟名称:中国石器爱好者联盟(以下简称联盟) 第二条 性质:是由全国石器经营者和收藏者以单位或个人身份组成的,从事石器商务沟通、收藏活动交往、传递石器信息的非经营性自律组织。联盟实施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活动方式。 第三条 宗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主义公共道德,做好为会员服务、为收藏者服务的工作,通过沟通信息、交流经验、完善标准、商务推广、调解纠纷等活动,广泛吸引广大爱好者关注石器、爱好石器、收藏石器,不断提升石器收藏的文化品味,维护石器收藏者的长远、合法利益,推动中国石器市场健康、快速发展。 第四条 地址:待定 第五条 本联盟的活动范围: (一) 编辑和发行石器刊物,建议并维护供会员利用的专门石器网站。 (二) 团结全国的石器经营者和石器收藏者,建立并维护诚信石器市场的基本自律标准,共同遵守石器经常和收藏的基本道德,净化石器市场。 (三)开展石器知识普及活动,为广大群众热爱石器收藏创造机会和创造条件,为繁荣和发展石器普及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四)通过开会、组织考察等方式,定期组织公员开展石器知识和信息交流活动。 (五)开展诚信保真石器经营者和加工者推荐活动。 (六)调解会员间发生的交易纠纷。 ( w+ R: Z; B5 y# X9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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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会员 第六条 会员组成:本联盟会员分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凡承认本联盟章程的石器经营商和收藏爱好者个人均可申请,经联盟理事会批准成为会员,享受同等权利和承担义务。 第七条 加入条件: 8 \# |- W. W- v8 a: \
(一) 拥护本联盟章程; 7 |7 l5 U6 {" ?. ] ]% o% f8 o
(二) 自愿申请加入; (三)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承诺不经营、不加工、不宣传、不收藏、不交流人工仿制的假货; 2 ?, V p' i3 f6 m
(四) 年龄20周岁以上。 第八条 加入程序:
1 t3 Z7 i% H+ i/ r; e(一) 提交书面申请(申请表从中国石器网下载),提交1寸免冠照片2张;
(二) 提交《经营和收藏保真石器承诺书》(样本从中国石器网下载); (三)经联盟常设机构审查通过,交联盟会议备案; 6 n8 ?# I! J0 {/ g/ M/ |) [9 D
(三)由联盟发给会员证明。 第九条 会员权利:
: z4 `' j: q+ y2 s# S(一) 享有选举会员代表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优先参加本联盟组织的各种活动; (三)享受联盟规定的石器优惠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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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优先享受联盟提供的资料、信息及相关服务;
(四)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五) 向联盟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条 会员义务:
' b8 r5 L! i2 @(一) 认真履行本联盟决议,维护联盟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 i# C2 k2 a9 l4 N! T(二) 按期交纳会费;
' K- ^; M4 `8 G# O7 W(三) 按照《经营和收藏石器承诺书》的承诺,只经营或者收藏石器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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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积极完成联盟交办的工作任务。 、 第十一条 对违纪会员的处理:联盟会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常务理事会决定除名,并注销联盟会员资格: (一)违法乱纪,受到相关法律制裁者; (二)不诚信经营和加工,不履行承诺经营假冒或者伪造石器,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不履行会员义务,不按期交纳会费; (四)其他特殊情况导致会员行为违背联盟章程者 凡被除名者,均不退还会费。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最高权力机构:本联盟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联盟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每四年召开一次,其职责是:
% Q V) j2 |' t D0 h(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
' H1 a1 l$ j4 H2 R(二) 审理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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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采取差额、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理事会; (四) 根据1/2会员或者理事会的提议,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1/2以上会员代表参加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参加会议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考虑地域的原因,可以采用网络表决的方式。 第十三条 理事会的构成:联盟理事会成员由常务理事、理事组成,理事会设主席1人、常务副主席若干人、副主席若干人。副主席、常务理事、理事人数根据联盟不同时期的发展情况而定。 理事会下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 第十四条 理事会的职责: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领导本联盟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每届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理事会的职责是: (一) 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 选举和罢免主席、常务副主席、副主席,常务理事,秘书长、副秘书长。 (三) 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四) 制定本届理事会工作计划,制定联盟内部管理制度; (五) 协调会员之间的关系,指导理事会下设机构开展工作。 (六)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 理事会的开会:联盟理事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可以采用通讯等灵活方式召开。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全体理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根据需要,理事会可以下设若干工作组,由各理事分担其责。 第十六条 理事会领导层的任职条件:理事会主席、常务副主席、副主席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 Y3 W9 E w0 [/ P' d(一)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未受过刑事处罚,无不良行为记录,政治素质好;
( c. S# T$ C; ~4 p(二) 在琥珀市场内有较大影响;
(三) 任职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其中主席不超过65周岁。 " R4 B O. R) m0 n. H% J
(四) 身体健康,能主持正常工作;
5 i: } h# m+ |: X* c0 r0 E& u(五) 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与专业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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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按照本章程的规定按时交纳会费; 第十七条 联盟主席的职责:联盟主席履行下列职责: (一) 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主席办公会议;
- {* \4 x8 r0 j3 i) [2 u(二) 督促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执行落实的情况;
5 f' _! a+ Y4 }* T(三) 提名新增副主席、常务理事人选,交理事会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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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签署本联盟的有关重要文件; (五) 特殊情况可委托常务副主席代行上述职权;可委托副秘书长代行秘书长职权。 (六)在联盟工作经费不足时,补足缺口经费。 联盟常务副主席、副主席有权维护联盟形象,协助主席开展工作,按照理事会决定或者受主席委托,处理联盟有关工作事项。 第十八条 秘书长职责:联盟秘书长的职责是: " W' f) _2 X6 t& e2 X- s7 i
(一) 主持管理联盟的日常事务; # |; o% ~' P( [1 F
(二) 提出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 D. N* O, M, c2 }3 g- v6 N
(三) 协调联盟各有关机构的工作。 第十九条 名誉的维护:未经理事会批准或授权,会员外出的活动不代表本联盟,一律视为个人行为,如对本联盟造成名誉损害的,本联盟将根据其情节轻重予以追究责任。 第五章 资产管理 第二十条 会费来源:本联盟经费的来源: * D% W4 }8 f# K8 e! v5 u; H
(一) 会费; 0 T) K) e4 v9 T. T0 [
(二) 会员捐赠; ) J0 q, l! y# b) P
(三) 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6 [9 W: X g+ [& \: J
(五) 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一条 会费标准:会费按年度收缴,会费标准为(供讨论的数字):主席,每年 ;副主席,每年 ;常务理事每年 元;理事,每年 元;单位会员,每年 元;个人会员,每年 元。 第二十二条 财务管理:本联盟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本联盟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本联盟专职人员要进行担保(以国家公务员证、房产证、土地证、企业法人证等其中一样作担保)。 第二十三条 财务公开: 本联盟的经费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每年要将经费的收支情况向会员公开,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 经费的安全保障:本联盟的经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的修改,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二十六条 本联盟终止前,须在中国石器网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外的活动。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联盟理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