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4479|回复: 24

休闲驿站试用规章(附带细则),希望大家多提建议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12-29 09:43: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痴儿 于 2010-12-30 16:30 编辑

首先,代表本版的菜青虫和酋长兄以及超版高地向大家问好,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休闲驿站和中国石器网论坛的支持。新年新气象,随着论坛人气增长,前来休闲驿站游玩灌水的会员也越来越多,正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休闲驿站本着为大家提供一个宁静和谐的交流环境,特在此提出几个注意事项。

一.发贴规则,本版块是论坛对外展示的窗口,是为大家提供休闲娱乐的空间。论坛会员分布广泛,禁止发布有关反民族信仰和恶意、不雅、敏感帖子,希望大家互相理解让版块处在一个融洽的氛围之中。

二.跟贴与回帖,欢迎大家互动交流,版主会及时为大家加分点评,灌出水准者高分,获得推荐勋章资格(本版会不定期按热心会员参与度回馈大家哦)。

三.欢迎大家常来转转,留下脚印,方便会员之间互动交流。

实施细则

为了确保休闲驿站版块的健康有序发展,规范会员的网络行为,营造一个良好的气氛与快乐和谐的环境,使广大会员能够更好的充分运用中国石器论坛这一沟通交流的平台展示交流,共建温馨祥和的休闲家园,特此制定本细则。




一、讨论规则

1、所有发言均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休闲驿站的规则,不得发布任何反党、反社会、反政府和违反国家法律的言论,不得发布任何需要保密的国家信息;

2、禁止张贴,散布,传播任何涉及迷信、庸俗、色情、猥亵、暴力内容的图片、视频和文章;
3、禁止发布与本论坛无关的广告;

4、禁止发表诽谤网络论坛、损坏网络论坛声誉的言论,禁止发布、转载任何进行污蔑、诽谤和人身攻击的言论,禁止擅自披露他人隐私;

5、在专区中发言只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论坛立场。

6、在讨论过程中禁止使用过激的语言,不得诋毁、辱骂、攻击他人,如有不同意见,应采用短讯息等方式沟通,避免造成公开争议等不和谐的局面。


二、发帖规则

、发帖:应遵从本细则第一条讨论规则规定的内容,请注意网络的基本礼节,不发不利于团结的帖子。不要发表无实质内容、含义模糊、让人莫名其妙的帖子。不要一帖多发、同一内容变换标题多次多处转发。发图片应压缩至200KB以内(可用扩展名: jpg, jpeg,gif, png
)如上传照片过多者建议分批发布。

2、转贴:可转载高质量的原创帖,不要转载与板块、主题无关、低俗的帖子。不宜过多转发论坛内部的帖子。转载时必须注明“转帖”。 3、回帖:回帖必须与主题相关,积极探讨、评论、解答,不要回与主题无关的文字、图片及视频等灌水帖。引用他人帖回复的,其引用的内容未经本人同意不得擅自修改。

4、编审:据原创帖的内容,版主可予以编辑、加精、置顶、移动、删除、锁定或禁止该用户发言,以及加精、置顶的取消,并定期删除无保留价值的帖子。如有特别重要的帖子,可由发贴人或版主申请总置顶或延长保留期限。(如有争议的贴子版主会通知会员修改或做删除处理)


四、投诉规则

1、对于不符合以上规则规定的贴子,用户可提示版主进行相关的处理。

2、已注册用户对他人言论不满,可用短消息向版主或管理员进行投诉。

3、如对论坛、专区或版主有意见、建议可用短讯息等方式向版主或上一级管理人员及网站管理员说明或投诉。

4、如果已在论坛自行公开回复了他人,则投诉无效,并可对其发言予以相应处理。

休闲驿站由版主负责管理并拥有解释权。对违反本细则规定的任何内容可予以删除或封锁ID、IP处理,并不再另行通知,且不因行使管理职能而遭受任何形式的个人攻击,不允许对版主的处理结果有藐视、诋毁的行为存在。

本细则适用中国石器网所属休闲驿站版块,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于本版块发言者请先阅读本《细则》,所有发言者视为已熟读并同意遵守本《细则》。本专区网友访问其他专区或板块,请遵守本《细则》并注意当地规则及网络礼仪规定。


                                                     《 中国石器论坛》休闲驿站版块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日



评分

3

查看全部评分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9 13:05:47 | 显示全部楼层
没人支持自己支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9 13:06:16 | 显示全部楼层
痴儿斑竹很尽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9 13:06:31 | 显示全部楼层
痴儿斑竹很伟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9 13:06:45 | 显示全部楼层
痴尔斑竹很无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9 13:07:05 | 显示全部楼层
痴儿斑竹无语中...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29 13: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29 13: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浅显易懂
支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29 13:21:53 | 显示全部楼层
痴儿斑竹很伟大
痴儿 发表于 2010-12-29 13:06
斑竹是义务、是付出、是责任、是承担、是公正…从这些方面来说,真的很伟大!

评分

1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29 13:24:27 | 显示全部楼层
痴儿斑竹很尽职
痴儿 发表于 2010-12-29 13:06
不论男女老少,我就佩服尽职尽责的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29 13:26:48 | 显示全部楼层
没人支持自己支持
痴儿 发表于 2010-12-29 13:05
相信所有真心喜欢石器网的网友都支持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29 13:30:0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来了 人气支持  

评分

1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9 13:32:0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1# 高地


    {:3_61:} 谢谢高版夸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9 13:32: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2# 于小鱼


    小鱼要常来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30 13:18:36 | 显示全部楼层
斑竹是义务、是付出、是责任、是承担、是公正…从这些方面来说,真的很伟大!
高地 发表于 2010-12-29 13:21



    痴儿版主很感人
    强泪支持!

评分

1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石器网 ( 冀ICP备10012798号-1 )

GMT+8, 2024-12-24 01:17 , Processed in 0.072213 second(s), 2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