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瓷版每周拍卖提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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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8 20:36: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金口俗 于 2011-10-18 20:41 编辑 " l& K8 c9 x7 p
( i# q  [% h$ B5 ]% i
陶瓷版拍卖经过两次初步的拍卖试运行,活跃了版块,增加了版块的学习与娱乐同步性,决定扩大化与固定化。个人建议:
' L: D* t: O1 e! d8 h1,每位热爱陶瓷版的,大家熟悉,有信任度的师友均可自愿拿出藏品进行拍卖。拍卖藏品要求清晰多图,并说明品相,拍卖规则可用两次试行拍卖规则的基础上,个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k8 T* N- m" V7 j2,拍卖陶瓷需版主设置为高亮后方允许拍卖{版主根据拍卖者提供的图片鉴别真伪,版主认为真品后设置为高亮。因为仅凭图片以及版主水平有限等原因,意见仅供参考,不付任何责任}6 B0 Z1 f. u- n+ r% S1 w# l
3,本版每周目前暂时仅限拍卖一件陶瓷{先发帖者先得此名额}" _: @+ O! n6 p: \! a3 g+ d
4,拍卖无任何费用,拍卖者可以选择自愿捐赠拍卖基金,或不捐赠。完全出于自愿,不勉强。
$ l) e. H0 ?3 |6 s8 S$ }& k5,拍卖成交陶瓷,均上《历代陶瓷版陶瓷拍卖成交纪录》。
4 ^9 j! w! {- d' h  x( i6 d5 b9 i6,参与拍卖的竞拍者应该对拍卖者的信任度做自我衡量,如发生纠纷,本版仅做协调工作,不附带任何责任。# z8 G  x  D: \! z
4 A% Q/ L' o) `" V+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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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8 20:38:3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上为个人想法,不足之处请师友们共同提出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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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8 21:12:34 | 显示全部楼层
完全赞同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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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8 21:14:12 | 显示全部楼层
男子汉wangwuyi 发表于 2011-10-18 21:12
: O: h1 G1 X1 r; D! }9 |/ o完全赞同 支持

, u( s& u1 z0 g- f哈哈感谢督查
: }+ Q5 p& ]4 g/ N2 D" `* i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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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8 22:49: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西南残雪 于 2011-10-19 09:15 编辑
0 [* A6 K: U8 e1 g# _
' ?0 \' n1 u- M, `) h: d首先支持该倡议!活跃本网.几点建议a.陶瓷版搞拍卖活动主拍陶瓷其它玉.石.书画.杂项.不妨以可参拍聚人气热闹.b.所有拍品先由上拍方(卖冢)自已对上拍物品图片清晣.加文字细描述.卖家必对拍品作相关之承诺.如拍品图片文述与实物形制不符(器物色差除外)由卖家承担所承诺约定之责任.c.对於拍品的真伪.年代差距.破残.买方自已可参考卖方参拍品图片及文字描述外可请人撑眼.询问卖家.网站及倡导者不负任何笫三方责任.d.拍品一经审拍卖家不得以任何理由撤拍(人类不可抗拒的原因除外)如以上拍物品卖家中途撤拍戓结拍后不按约定不发货者.视为不守诚信.例入公示黑名单.e.买家结拍后拒交易者例入公示黑名单(卖家对拍品之承诺.如拍品图片文述与实物形制不符(器物色差除外)由卖家承担所承诺约定之责任.除外)f.拍品交易结算方式;1.网站或本版设中间专用账号结拍后买家将拍品相应金额汇入中间专用账号.款到账后由中间专用账号通知卖家发货.买方收验无误后通知中间专用账号付款与卖方(一切交易往来信息必须采用本网站短信沟通.供备查)2.卖买双方结拍后以可自愿达成交割方式.但是必须将交易状况如实反应於拍卖帖上公示.以示恭贺得宝人.一家之言.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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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8 22:52:3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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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8 23:02: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金口俗 于 2011-10-18 23:04 编辑
$ }' `9 T* _+ P. I4 `
西南残雪 发表于 2011-10-18 22:49 3 a' m5 s8 R" O: J; h  D' I8 Z+ J4 n
首先支持该倡议!活跃本网.几点建议a.陶瓷版搞拍卖活动主拍陶瓷其它玉.石.书画.杂项.不妨以可参拍聚人气热闹 ...

* {( b. S# q* b9 W4 E' f# d- I2 O
8 v' e# b- Z6 N6 R8 w: A; A完全赞同!!但感觉每个版块的藏品是否还是分开的好?请师友们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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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8 23:13:20 | 显示全部楼层
西南残雪 发表于 2011-10-18 22:49 8 J9 d" b5 T7 ~0 W
首先支持该倡议!活跃本网.几点建议a.陶瓷版搞拍卖活动主拍陶瓷其它玉.石.书画.杂项.不妨以可参拍聚人气热闹 ...

' a# T) \7 B( j4 H* `4 }很感谢西南兄此意见比我 上面的意见更好,基本采纳。此提倡书,目前只 是征集大家的意见。最后大家通过后定稿将在本版顶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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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9 06: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创意,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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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9 06:46:04 | 显示全部楼层
俺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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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9 07:38:09 | 显示全部楼层
完全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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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9 07:48:3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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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9 08:51:35 | 显示全部楼层
拍卖好啊,支持!建议规则细化一下,往来的邮费怎么确定,有争议的拍品如何协调解决,是否允许退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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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9 10:43:4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西南残雪 于 2011-10-19 10:56 编辑 & [" L0 @5 L2 n- M6 J3 ?% y+ L
大乖总 发表于 2011-10-19 08:51 * K4 {% U+ P# b( Q% y! o" C
拍卖好啊,支持!建议规则细化一下,往来的邮费怎么确定,有争议的拍品如何协调解决,是否允许退货等。
* `+ q5 X5 `7 A

1 `& h7 K) r$ S! ]好建议需是金版倡议拍卖活动.咱们大家群策群力严章规则.以策曰后以拍卖为形势的论坛活动先有规章而行会少麻烦使活动顺利火红发展.关於邮费-项可参照拍卖贯例由买家付担在拍卖帖中记载.拍结后发货邮费由卖家代付(卖买双方自行约定除外)邮件签收.买家需查验物品完好后签收.包装及物品发现异样买家可拒签收.一经签收视同认可运途无损.关於拍品自身的争议.敝人认为论坛拍卖活动不应产生.原因是拍品的本质是按开放式零争议原则.买家在举拍前自酌下拍.买家-经举拍就视为同意拍卖规则.同时认可拍品及拍品的描述和卖家拍卖帖中一切约定.不成在退货.(拍品形制.破残度与拍帖中有实质差异除外)这就是零争议原则.仅供参考!  q+ M: [) ?% q0 x. O3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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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9 12:51:46 | 显示全部楼层
西南残雪 发表于 2011-10-19 10:43 7 h/ E  f+ a' L- M9 u$ u
好建议需是金版倡议拍卖活动.咱们大家群策群力严章规则.以策曰后以拍卖为形势的论坛活动先有 ...
* ?  U. n; Q6 z- h8 o8 b+ J! O
完全赞同看看大家还有什么意见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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