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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inyi

中国农具的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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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13 08:58:52 | 显示全部楼层
§1-3-2、锛(斤)
考古发掘中定名了许多称为“锛”的农具,但先秦文献中却没有“锛”字,虽可见到“奔”字,但与工具完全没有任何联系。如《诗经. 小雅. 小弁》:“鹿斯之奔,维足伎伎。”《国语. 周语》:“有三女奔之”《吕氏春秋》:“桀既奔走”等。所以《说文》谓:“奔,走也。”由此判断汉代似乎也无锛字。后代的字书多解“锛”为加工木材的一种工具,如《集韵》说是平木器。《辞海》说:锛,“削平木料的平头斧。”《现代汉语辞典》说是:削平木头的工具,柄与刃具相垂直,呈丁字形。刃具扁而宽,使用时向下向里用力。《汉语大字典》也说是:平木器,削平木料的平头斧。由此看来,锛,不是古代就有的名子。根据这些材料的描似乎可以得到这样几点认识:
一、锛也是一种加工木材的工具。
二、锛的形状有些像斧,也是一柄一头的复式农具。
三、锛的刃垂直于柄,即成丁字形。
由此我们想到了一种古代叫“斤”的工具。这种工具很古老,甲骨文中有“斤”字,写作“ ”(前八. 七. 一)、“ ”(坊间四. 二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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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13 08:59:10 | 显示全部楼层
由此我们想到了一种古代叫“斤”的工具。这种工具很古老,甲骨文中有“斤”字,写作“ ”(前八. 七. 一)、“ ”(坊间四. 二O四),上面是横刃,下面是曲柄,是砍伐林木的工具。《孟子. 梁惠王》有:“斧斤以时入山林,林木不可胜用也。”是说斤、斧都具有砍伐林木的功能。《说文》谓:“斤,斫木也。”又说:“斨,方銎斧也。”毛注:“椭銎曰斧,方銎曰斨。”《释名. 疏证》:“斧斨同类,唯銎稍异。”徐灏笺:“斧斤同物,斤小于斧。”王筠句读:“斤之刃横,斧之刃纵,其用与镢相似。”刃横叫斤,刃纵叫斧。所谓刃横既是与柄垂直,所谓刃纵既是与柄平行。《庄子. 在囿》:“於是手釿锯制焉。”陆德明释文:“釿,本亦作斤。”《集韵》也说:“釿与斤同。”《现代汉语辞典》也说:“斤是古代砍伐林木的农具。”《国语. 齐语》有:“恶金以铸锄夷斤斸,试诸壤土。”说明斤是农具的一种。王献堂在《中国古代货币通考》中这样判断:“斤为初文,釿则是后出。斤像石器古形,后铸以铜,复从金作釿,本实一字。”这个解释是有道理的。所以可以断定:釿,是用金属作“斤”之后才出现的字,“斤”、“釿”实为一字,古代写作“斤”。而“斨”与“斤”、“锛”也可通假。故古文献中的斨 常也是指的斤。所以“斤”、“斨”、“釿”与“锛”都是指的同一类工具,是同一类工具不同时代的用字。
总括以上论述可知,斤与斧是同一类工具,但又有一定差别:差别之一,斤刃与柄垂直,斧刃与柄平行。差别之二,柄与銎的结合有差别,但这是斤、斧用金属制作之后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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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13 08:59:27 | 显示全部楼层
请看,这斤与斧的差别不是同锛与斧的差别完全相同吗!所以我们认为“斤”就是“锛”;古时称“斤”或“斨”、“釿”,后世称“锛”。唐兰先生在《中国青铜器的起源与发展》中说:“斤就是锛,即可作兵器,也可作农具和工具。”我们是赞成这个观点的。韦昭曾注“斤”为“形似锄而小”,这也是对的。实际上早期锛和锄差别确是不大的,进入铜器时代,锛和锄都演化为套刃式,差别更不明显,结构形体和安装方法都基本相同,甚至操作方法也差不多,只不过加工对象有所不同,唯一明显区别就是清除杂草者,套刃的刃口宽一些,而砍伐树木的套刃刃口窄一些,所以对后期金属套刃式的锛和锄可以说界限不是十分明显的。但这类锄指的是直銎套刃式锄,用法有些像板镢,和横銎式六角锄、方锄截然不同。据此,我们对锛的正义是:
锛,古名称“斤”,也称“斨”、“釿”。刀耕火种时期用以砍伐林木的农具。农业进入耜耕阶段后,成为加工木质器物的工具,一直延传至今。锛为一柄一头复式农具,柄为曲木制作,刃与柄成丁字形。锛头早期为石制,用金属制作后即一般不再作农具使用。锛的结构形式对锄的发明创造有直接影响。
下面简要讨论出土文物中所见到的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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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13 08:59:43 | 显示全部楼层
锛,是新石器时代常见的出土文物。考古发现的石锛(斤)有很多种,尺寸也有很大悬殊,一般形体多为长条状,一端有刃,刃多为直线平刃。图1-3-9 是各地出土石锛的部分图像,图中①陕西西安半坡石锛,②江西修水山背石锛,③三胡北京山屈家岭石锛,④江西萍乡大坪里石锛,⑤台湾有段石锛,⑥江苏新沂花厅石锛,⑦江西清江营盘李石锛,⑧山东大汶口石锛,⑨广东曲江石峡石锛。图1-4-10是各地出土石锛的简绘示意图,从而可以使人们对锛有一个宏观的了解。其中①大汶口有段石锛,②西樵山石锛,③曲江石峡有段石锛,④曲江石峡梯形石锛,⑤同③,⑥江苏太湖石锛,⑦贵州威宁中石锛,⑧青海柳湾石锛,⑨江西湖口史家桥石锛,⑩江西永修桐子山石锛,①①、①②江西永修磨盘山石锛,①③史家桥有段石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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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13 08:59:58 | 显示全部楼层
江西永修磨盘山等处新石器时代遗址出土的石锛,按其外形略可分为三式。一式体小刃窄,背微拱,其中一件长4.2、宽2.8、厚0.8厘米。另一式为有段石锛,段界偏上,刃微弧。其中一件长10、宽4.2、厚2.2厘米。三式正侧面均较直,刃微弧,上段残断,残长6、宽4.2、厚2厘米(《永修县古文化遗址调查与试掘》、《江西文物》91、2)。湖南华容车轱山原始石锛,形体尺寸不一,长在2~8.5厘米之间,磨制精良,单面刃,刃口锋利,制作材料有大岩、辉绿岩、板岩等,还有的用砾石制作(郭胜斌《湖南华容县车轱山遗址原始农业遗存》、《农业考古》85、2、87)。江苏连云港石锛,,灰绿色沉泥岩制作,光滑细腻,长6.2、宽3.2、厚2.6厘米(李洪甫《连云港地区农业考古概述》、《农业考古》85、2、100)。在江西山背新石器时代晚期遗址,出土石锛比例很大,占出土石器的34.3%,主要为有段石锛(彭适凡《江西先秦农业考古概述》、《农业考古》85、2、109)。陕西凤翔大辛村龙山文化遗存石锛3件,1件为长方形,单面刃,通体琢磨,长6.9、宽3厘米。江西湖口史家桥遗址出土的石锛,石灰岩制造,单面刃,一种为长方扁薄形,磨制光滑,长9.8、宽4.2、厚0.9厘米。另一种为长方厚实形,通体光滑。还有的为有段躬背锛,制作粗糙,残长9、宽4.1、厚0.5(杨赤宇《鄱阳湖史家桥原始稻作农业遗存》、《农业考古》98、1、165)。江西湖口文昌泭原始农业遗址,发现石锛14件,均为单面刃,质地不同,品种多样,尺寸也有很大差异。其中有段石锛4件,其中1件段脊较明显,锛体为外弧状,刃口一角残,有使用痕迹,石灰岩制作,磨制粗糙,长7.8、刃宽3.3、中厚2.8段长2.9厘米 。另一件体扁薄,长方形,脊段明显,完好无缺,磨制细腻,长8、刃宽4、中厚1、段长2.1厘米。常型锛10件,一件为梯形扁体,麻石质,磨制粗糙,长9、刃宽5.8、中厚0.5厘米。另一件长方形,体厚,灰白石质,磨制细腻,器表光滑,长6.3、刃宽4、中厚2.2厘米(杨赤宇《江西湖口文昌泭原始农业遗存》、《农业考古》88、1)。湖南怀化高坎垅石锛多件,体型较小,器身长一般8.8~7厘米,刃宽4~3.5厘米(舒向今《湖南高坎垄石器时代农业遗存》、《农业考古》88、1、155)。江西筑卫城出土石锛12件,8件为有段石锛。这里提到的所谓“有段石锛”,其实是人们为了装柄的方便而在石锛上作出的台阶的石锛。如前图中的江西修水石锛、广东曲江石峡石锛等。另外在河南陕县庙底沟仰韶文化遗址还出土两件陶锛,用陶片磨成,一件为长方形,一件为长梯形(《庙底沟与三里桥》科学出版社195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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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13 09:00:13 | 显示全部楼层
石锛的装柄多采用捆绑式,所用的柄则需要具有一定弯曲度的木棍或树枝,后期和斧的装柄一样,也学会了“榫卯法”。这种方法也是在江苏溧阳沙河良渚文化遗址出土的一件实物得到证实的。此石锛头正面呈方形,背面上部有段,平顶,通体磨光,棱角整齐,单面直刃,刃口锋利,有使用的崩碴。段处卡住木柄卯口,柄的装锛端较粗、手握端较细。锛长18.2,宽3.5,厚3厘米;柄长37,粗径6厘米。实用中锛的柄有长有短,长柄者适于站立操作,被加工对象置于地面、或踏于操作者脚下,向后下方退行砍削。短柄者如手斧,可加工高处器物。用于毁林垦荒,则可相宜而作。厦门大学人类博物馆收藏的一件台湾出土的有段石锛(图1-3-11 )就是短柄斤的结合形式。由此看出,这些石锛(斤)的刃口确与柄成丁字形,与镢(后述)有许多相似之处。由此推断,锛(斤)除可用以伐木外,有时用于刨土、除草(不是锄草,而是刨除荒地的草莱)也是可能的,特别是那些形体较小的石锛(如半坡出土的70多件石锛,最大者长、宽、厚为12、6、2.5厘米,其余长都在9厘米以下,都只能是安装短柄的小形工具,)用以刨挖荒草倒比较好用,如用以伐木,就显得有些力不从“身”了。所以有人将一些石锛(斤)定名为锄,似乎也不无道理,只是对于时代背景为原始社会初期来说则不够准确,因为这时农业总体发展水平还没有到要求除草的地步,后期用于除草则不无可能。不过锄的发明由锛得到启发或借鉴则是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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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13 09:00:37 | 显示全部楼层
§1-3-3、凿
凿、繁体字作“鑿”。是个古字,金文可能有此字。
在前面讲到“刀耕火种”耕作方式时,曾提到所使用的工具主要有“刀、斧、锛、凿”。对于斧、锛已作简略论说,那么凿是什么呢?
《说文. 金部》曰:“凿,所吕 穿木也。”段注:“穿木之器曰凿。”《释名. 释器用》曰:“凿,有所穿凿也。”《论衡. 效力》曰:“凿所以入木者,槌扣之也。”《诗经. 豳风. 七月》曰:“二之日,凿水冲冲。”《管子. 轻重戊》曰:“疏三江,凿五湖。”《急就篇》第十二章:“钤钅随钩铚凿鉏。”同“凿”并列的“钤 钅随、钩、铚、鉏”均为农具,所以凿这时当也为农具。颜师古注:“凿所以穿木也。”通过这些记述,可以说明三个问题:第一说明凿也是一种古农具;第二说明凿可用以加工(穿凿)木材:第三说明,商周时代已有凿的名称。那末凿在“刀耕火种”农业中能起什么作用呢?凿没有砍伐功能,既然可以穿凿木料,很可能是利用它的穿凿木料的本领,将凿嵌入大木料的缝隙中,然后用斧或锛的背部或用椎(棰)等工具,“槌扣”之,使之将木料劈开,以利于砍伐。所以也有人将凿称为“楔”,并且画了一个楔的使用方法图(图1-3-12)(曾骐《我国新石器时代的生产工具综述》、《考古与文物》85、5),大约就是根据这个道理。
从图1-3-13原始石凿简明示意图可以看出,石器时代定名为凿的农具,大都如“尖劈”状形态,尽管尺寸大小有一定出入,但基本形态是相似的。图中①、③南京北阴阳营条形石凿,②大河村棱形石凿,④七里河楔形石凿,⑤三元宫圭形石凿,⑥三胡北大溪圭形石凿,⑦云南元谋大墩子圭形凿,⑧浙江余姚河姆渡楔形石凿。出土于江苏东海县的一件石凿,整体呈纺锤状,通体磨光,柄端略细,从柄端往下3厘米处有一0.6厘米深的凹槽,顶宽2.4、中宽4、中厚1.7厘米,通长17.2、刃宽2.5厘米。陕西凤翔大辛村龙山文化遗存石凿4件,标本T29H1:9呈长方形,单面刃,通体琢磨,长10.8、柄端宽2.1、刃宽3.5厘米(《陕西凤翔县大辛村遗址发掘简报》、《考古与文物》85、1)。河南陕县庙底沟仰韶文化遗址出土的石凿,多为长方形,单面刃,少数为双面刃,横断面有梯形、长方形、椭圆形之分(《庙底沟与三里桥》科学出版社1959年)。湖南怀化高坎垅出土多件圭形石凿,一般长10厘米左右。
石凿和石斧的形体有许多相似之处,只是凿多比斧窄。三胡北属大溪文化的松滋桂花树遗址,发现过一件石斧形器物,已被锯开了一半,锯开后洽成凿形。因此也可认为凿就是形体较窄的斧。黄河流域一般常见梭形石凿;长江流域则流行圭形凿,又称之为雕刻器。
第四节 大田作业农具--耒、耜、耒耜及铲、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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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13 09:00:54 | 显示全部楼层
§1-4-1、耒
木棒,由于它来源广泛,制作容易,所以是人类使用最早、最广的工具之一。进入农业时代后,即演变出了多种类型的农具,其中“耒”就是由木棒演化而成的最古老且十分重要的农具之一。由于种种原因,耒、耜以及由耒、耜演化而成的“耒耜”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因此在讨论农具耒的时候,常常会涉及到耜及耒耜,特先作以说明。对于耜及耒耜的细节将在下面专作讨论。
关于耒、耜及耒耜是怎样的农具,长期以来一直是倍受学术界十分关注的课题,也是一大难题。对于这些农具的发明时间、形体结构、使用功能等,一直没有一个圆满的解答。近年来随着资料的不断丰富,研究的不断探深入,对耒及耜、耒耜的认识逐渐趋于一致。综合当代诸家之说,对“耒”的认识是:
耒,是原始农业早期使用的一种重要农具,由采集时代过度而来。其基本形体就是一根适于手握的木棒,将木棒的一端或两端砍成或烧成尖状即成。木棒可以是直的,也可以略有弯曲,均选天然原料,不作强制加工。主要功能是为播种时在地面上戳出洞穴,以便向穴内播种。也可用于小面积的掘土。木棒是制作耒的主体材料,但也有少部分的耒是用兽骨或尖石块制作。甚至有可能,木耒的发明是受启发于尖状石器。
耒,作为汉字,除用作部首外,含义并不多,其原意应该就是指的这种原始时代的最古老的农具;甚至就是这种农具的原名。
下面就取得这个认识的原由分别加以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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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13 09:01: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古文献中有关“耒”的记载
对于“耒”,古文献中有不少记载,《国语 .鲁语》有这样一段话:“昔烈山氏之有天下也,其子曰〔柱〕,能植百谷百蔬。”类似的说法还可见于其他许多文献。这是一段带有神话色彩、却十分科学的传说。这个故事里的“烈山氏”和“柱”就是拟人化了的“火”和“尖木棒”。上古时人们种庄稼,总是先在生满树木杂草的土地上放一把火,把草木烧成灰烬,然后用尖木棒在烧过的土地上戳穴或松土播种。在当时火烧杂草、尖木棒掘土是两项紧密相连的农活,而且是先见火而后用木棒,所以故事里把“火”和“柱(尖木棒)”比拟为父子关系。而种植各种各样谷物和蔬菜是尖木棒掘地的结果,所以故事又把种植谷物和蔬菜说成是柱的能耐。这个故事不仅准确的解释了“柱”的形象和功能,而且反应了古人对“柱”是非常崇拜的。正如《左传. 昭公二十九年》说的那样:“烈山氏之子曰柱,为稷。自夏以上祀之。”“柱”就成了人们心目中的神。这里为农古具“耒(尖木棒)”提供了值得思考的有用资料。由此也可反映出“耒”在原始农业中的地位和作用是多么巨大。
此外古文献中还有许多有关“耒”的记述,《易经. 系辞》说:“神农氏作,斫木为耜,揉木为耒。耒耨之利,以教天下。”陆德明释文引京房云:“耒,耜上曲木也。”《周礼. 考工记. 车人》说:“车人为耒。”《易经. 系辞》又说:“耜,耒下钉也;耒,耜上句木也。”郑玄注《礼记. 月令》说:“耒,耜上曲也;耜,耒之金也。”《庄子. 月去箧》有:“耒耨之所刺,方二千余里。”《韩非子. 五蠹》有:“因释其耒而守株。”《后汉书. 章帝纪》有:“古者急稼之业,致耒耜之勤。”李贤注:“耒耜,农器也。耒,其柄;耜,其刃。”《后汉书. 烈女传. 王霸妻》有:“霸子时方耕于野,闻宾至,投耒而归。”《说文. 耒部》对耒的解释是:“耒,手耕曲木也。古者垂作耒耜,以振民也。”元朝《王桢农书》的“农器图谱”中有“耒”条,但无“耜”条。该书在总结了前人的一些说法之后,认为“耒”是“耜上的句木”;并说:“耒、耜二物一事,尤杵臼也。”并引录了唐朝陆龟蒙在《耒耜经》中关于耒耜的一段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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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13 09:01:22 | 显示全部楼层
近代书籍中对耒的解释也不少见,但与古书上的这些解释近似,多也不甚确切。《汉语大辞典》说:耒是“古代翻土农具耜的曲木柄。”《现代汉语辞典》说是“古代的一种农具,形状像木叉。”又说是“古代农具耒耜上的木柄。”《新华字典》说耒是:“古代称犁上的木柄。”《新华部首大字典》说是:“犁上的木把。”《简明文言字典》说是“古农具名,手耕曲木。”等等,虽然上述文献的解释多不甚确切,却也提供了许多有用的信息:它告诉我们,耒是农具;耒是十分古老的农具;耒是手工操作的农具等等。但是由于这些文献中记述的耒多并不是指的它的早期形式,而是经过相当长时间之后发展了的耒,甚至是耒和耜结合之后形成的农具“耒耜”而仍被一些人称之为“耒”的“耒”。正因为过去有人在引用这些资料考证耒时没有注意鉴别上述情况,因而造成了许多对耒(包括耜及耒耜)判断的不准确、甚至错误,如“斫木为耜,揉木为耒。”的问题。“揉木为耒”也好,“车人为耒”也好,说明原始耒曾经用木制作过,这没错儿。但这时的耒一般并不“揉”、一般并不强制使其变形,最多只是在端部砍个尖或用火烧个尖。耒是“耜上句木”之说;是“耜上曲木柄”之说;是“耜上木柄”之说……都是在耒、耜两种农具,经发展而结合成一种农具之后的事,它不是耒的原意,而且耒也不一定都是曲木。“耜,耒下耓”之说;“耜,耒之金”之说,那都是发明金属之后的事。说耒是犁上的“木柄”、“木把”那就更加牵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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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13 09:01:35 | 显示全部楼层
二、有关耒的考古资料
由于耒的材质主要为木料,容易腐蚀,加之过去对木质农具的历史地位重视不够,所以长时间以来,木质农具考古发现较少。近来人们提高了对木质农具的认识,木质农具在许多文化遗址中不断有所发现,对此在《石器时代的非石质农具》一节中还将论述。在发现的这些木质文物中,最为珍贵的当属在彭头山遗址发现的木耒。这件耒是利用一节树杈制成的,长约90厘米,上部有利用树杈制作的斜扶手;下部有斜状单刃,刃宽约10厘米。这种斜状刃对全面认识耒提供了新的资料(裴安平《彭头山文化的稻作遗存与中国史前稻作农业再论》、《农业考古》89、1)。另一件是新疆孔雀河原始公社墓地发现的单尖木耒(图1-4-1)。这两件木耒为我们证明了三个问题,第一、这两个木耒一个是发现于原始农业的初期,一个发现于原始农业的末期,证明耒在历史上存在的时间是长久的。说明整个原始农业时代都会有这类农具在使用。第二,木耒的尖并非都橡削的铅笔那样是正圆锥体,有的木耒则是将尖削成了鸭嘴式的斜锥体。显而易见,这种斜尖比直尖的木耒发土效果要好一些。由此也说明,农业初期人们在火烧过的土地上,并不一定完全没有对土地进行垦掘;播种的方法也不一定完全是用尖木棒在地上戳个洞,把种子放入洞中。将土地掘一掘再播种也是可能的。第三、这两根木耒还证明了木耒并非全是笔直的这一论点。木耒有笔直的,但更多的都因取至自然形态而存在不同程度的弯曲度。正是木耒不同形态的存在,而使木耒有了发展成为多种农具的可能。这种可能在实践中不断变为现实。有人引证《考工记》中“直庛利推,曲庛利发”的说法,认为早期的耒是直的,后期才演变为弯曲的。实际上并不存在这个演变过程,因为人们最早使用这种尖木棒的时候,不会那么严格的挑选,只用直的,曲的就不用,而是曲棒直棒一块用。当然所谓曲棒也不会有太大的弯曲度。正是因为有长期大量使用这种不同的弯曲度尖木棒实际结果,才总结出了“直庛利推,曲庛利发”的认识。这就是所谓实践是第一性的,认识是第二性的道理,《考工记》正是对这种第二性认识的记录,是人们经过长期大量实践之后的事。这和不能用“斫木为耜,揉木为耒”之说去论证原始耒耜一样,也不能用“直庛利推,曲庛利发”之说去论证原始耒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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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13 09:01:55 | 显示全部楼层
直柄木耒和曲柄木耒的用途逐渐有所分化,直柄者比较容易戳穴。为了增加戳穴时的冲击力,有的选用了下端有粗大木节的直棒,然后在木棒上套以穿孔重石,以增加木棒戳穴的深度。没有木节的木棒则绑以短横棍,同样起到阻挡重石的作用(宋兆麟《原始掘土棒上的穿孔重石》、《农史研究》五辑)。这根短横棍后来就发展成了用以踏脚的装置。
使用曲柄木棒比较适于掘土、发土,在掘土的实践中人们发现,用一根带杈的、具有一定曲率的木棒效果更好,于是又发展出了双齿木耒,并由此演变出了双齿木插。如此等等。
农业初期在一些地区,借鉴尖木棒戳穴播种的形式,也曾用尖状石器和兽角、骨锥戳穴播种。在青海阳洼坡遗址、大华中庄遗址、河南舞阳贾湖遗址、贵州普定穿洞遗址、浙江绍宁平原的一些史前文化遗址等等许多遗址出土的一些骨锥(图1-4-2采自《农业考古》87、1、70)有些可能就起过这种作用。所以木耒并不是原始时代耒的唯一形式,石耒、骨耒也是有的。据《农业考古》89年1期发表的《甘肃省民乐县东灰山新石器时代古农业遗存新发现》文中称:在这里曾发现骨耒,是用“兽胫骨制成,一端经削成扁形尖状,长14厘米,骨胚柄端2.5厘米,刃端1.7厘米。”见图1-4-3 。当然这样的耒可能都比较短,只可蹲身操作。(对此在《石器时代的非石质农具》一节还将进一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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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13 09:02: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三、民族学为研究耒提供的旁证资料
近年来,民族学研究资料不断丰富,为揭开耒(耜)之谜提供了不少“活化石”式的旁证资料。
西藏珞巴族民主改革前还使用尖木棒戳穴播种,所用的木棒(有的也用竹竿)长约150厘米,粗细不等,以手握方便为宜,一端削尖,播种时人拿木棍将尖端插入土中,再向一旁一掀,随手将种子抛入穴中,拔出尖木棒,土就自动将种子复盖,如复盖不严,再用脚踏一下即可(杜耀西《珞巴族农业生产概况》、《农业考古》82、2)。西藏错那县门巴族翻地用的木棒,可以说也是比较典型的古代木耒的活化石,这种耒用质地坚硬的青冈木制作,因此又叫青冈杈。虽说叫杈,实际上是一根尖头木棒,长约170厘米,最粗直径10厘米,下端削成正面平滑、背面圆凸起脊的尖锥。距离尖端约60厘米处用绳缚一段长约15厘米的横木,左侧伸出较长,以便于踏脚。使用时双手握柄,左脚踏横木,木杈与地面成60~70度角刺入土中,一般刺深20~30厘米,随后双手向下压杈柄,能起到翻土的作用(胡德平《从门巴、珞巴族耕作方式谈耦耕》、《文物》8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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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13 09:02:29 | 显示全部楼层
海南黎族近代仍采用“刀耕火种”的农业耕作方式,其所用的播种农具也是尖头木棒。一般用硬木制作,粗细在5厘米左右,长180厘米左右,一端有尖。木棒并不完全笔直,有的甚至是不规则的弯曲,。这里又为我们曾经讲到的:耒(尖木棒)并非都是笔直的论点提供了一个民族学的证据。其播种方式多是一男子在前面戳穴,一女子紧跟着点种覆土。在云南西盟佤族的农业活动中,也有过与此十分相似的农具与播种方式(李根蟠等《刀耕火种与锄耕农业并存的西盟佤族农业》、《农业考古》85、1)。在解放前夕的云南景颇族使用的尖木棒则是斜尖式(图1-4-4 ),木棒长约40厘米,短者仅20厘米左右,使用方式与西藏门巴族很相似(罗钰《云南景颇族的旱地农业及农具》、《农业考古》84、2)。笔者在撰写此文时,洽在电视中看到一个“戳穴播种”的镜头,操作的情景给我留下深刻印象:操作者两人配合,男子手拿一根竹竿,竿头部似乎已经劈裂,形成多个小尖头。男子将竹竿尖头向地面戳去,拔出竿后,另一女子随即将种子点入穴中。看起来动作十分快捷,配合相当默契。只可惜地点和民族没有看清楚。这类实例在近代少数民族地区几乎是一种普遍现象,甚至在越南的山地民族也是如此,只是劳动方式不是一男对一女,而是一群男子在前方戳穴,一群女子在后面往穴里点种(谁能说这不是古代又一种耦耕方式的孑遗)。这些事例不仅为古代用耒(尖木棒)作播种农具找到了活生生的证据;也为认识古代是怎样用耒播种找到了真实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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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13 09:02:43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说,上述各地使用各式的各样的耒,已经不完全是原始时代耒的最初形式,不论结构还是操作都经过了相当改进与发展。然而无论如何在这些地方使我们看到了原始耒在现实生活中的再现,为研究耒的早期状况提供了活的参考。
为什么原始农业要用尖木棒“耒”戳穴播种呢。这是与当时所实行的刀耕火种方式相适应的,并不是人们的随意选择。因为用火烧过的土地,并不是烧得那么干干净净、一片灰烬,粗大的树木往往是烧不尽的。火烧剩下的那些粗大的枝干,用石斧、石锛也难于将它们清除,因此撒播、条播都是很难实现的,只有根据土地的实际状态,选择没有树木的空隙进行播种。而这种空隙有大有小,只有这种尖尖的木棒(耒)才能适应在这种多变的、面积不大的土地上见缝插针的戳穴播种。所以刀耕火种时代用尖木棒(耒)戳穴播种并不是人们的主观忆造,而是客观环境所决定的。分析各少数民族用耒的情况也大体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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