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能证明百万年以前人类已经存在的证据出自阿根廷。1896年,布宜诺斯爱丽斯的工人,挖到了一个人类颅骨化石(图7.1)。这是工人们打穿了一层坚硬的石灰岩,挖到井的底部才发掘出来的,出土位点比拉普拉特(La Plata)河床低11米。工人把颅骨交给了监工朱诺(Junor)先生,他是布宜诺斯爱丽斯港分部的一位资深白领。在港口工作的工程师辛普森(E. M. Simpson),把这个消息告诉了阿根廷古生物学家F·阿米吉诺。阿吉米诺认为化石是上新世的,应是智人的祖先。史密森学会的赫立希克鉴定后说颅骨和现代人的一致。赫立希克说:颅骨埋存于“前恩西纳丁地层(Pre-Ensenadean),现在地质学家认为这一层的年龄至少在100~150万年,即使是100万年前,出现了现代型的人类,即使不在南美洲,也太反常了。挖掘化石的工人组长克拉克(J. E. Clark)也证实:“那化石就是原位埋存的。”
然而,这种偏见延续至今。瑟吉还说:“这种独裁性的科学偏见,压制了所有第三纪的人类证据,不择手段”。除了瑟吉教授,还有一些学者支持卡斯腾都的第三纪人类化石,德夸垂菲吉斯(A. de 下简称德)即是其一,第二章介绍过他发现的远古石器。他在《人类》(Races)一书中写道:“拉格佐尼的发现没什么可怀疑的……如果那些化石埋在第四纪地层,谁也不会怀疑其真实性。反对派只是引经据典地猜疑,没事实根据。”
1921年,维奈提(M. A. Vignati)报道他在阿根廷米拉马的上新世晚期地层发现了人类化石——带两枚臼齿的下颌。在这之前,那里还挖出了一些石器和一个刺有枪尖的动物股骨(图5.1)。人的下颌化石是博物馆的化石采集员帕若迪(L. Parodi)发掘到的,鲍曼报道说:“化石埋在于岸壁很靠下的卡帕马拉兰(Chapadmalalan)地层,位置与海平面大约持平,年代约在200~300万年。”
1886年2月,在加州金石(Calaveras)县天使溪(Angels Creek)附近的秃山(Bald Hill)金矿,矿主马提林(Mattison)先生在地下130英尺的砾石层挖出一个人颅骨化石。该砾石层靠近古河床,位于好几层相异的火山沉积带下,该地层的火山喷发从渐新世(3800万年前)开始,一直到900万年前的上新世才停下来,那么化石的年龄最少也在900万年以上。颅骨发现后,马提森先生把它交给了当地一家快运公司的代理人斯克莱纳(Scribner)先生。斯克莱纳的秘书马休(Matlhews)擦掉了大部分粘土后发现是个人类的颅骨,便把它送给乔尼斯(Jones)博士。乔尼斯便给旧金山的地质局写信汇报了这个情况。一收到回信,他就上交了颅骨。地质学家惠特尼(J. D. Whtney)仔细鉴定之后,立即去了该遗址。惠特尼亲自垂询了马提森先生有关情况认为他和斯克米纳先生都值得依赖。
1866年6月16日,惠特尼向加州科学院提交了一份该化石的研究报告,证明化石出自上新世地层,一时在美国引起轰动。惠特尼后来说:“这个国家对学术信仰的压制在这里充分展露出来……几乎一致地给它扣上骗局的帽子。”而且,是在报纸介绍了他的发现之后,“骗局说”才应运而生。编制帽子的不是记者,而是史密森学会的福尔摩斯等人,他在走访金石县时,专门从一些认识发现者的人那里搜集他希望的证据,以提出置疑化石的可能。但是“骗局说”版本太多,有些版本说信教的矿工把颅骨埋存那儿,专骗地质学家惠特尼;有的说:埋化石是为了骗别的矿工,有的说马提森的朋友把颅骨埋在那儿跟他开了个玩笑……这些自相矛盾的猜疑,实际上给“骗局说”本身贴上了谣传的标签。随后,他去了麻省的皮博迪博物馆,亲自检查那个颅骨,得出的结论是:“颅骨不是在第三纪地层中挤动碎裂的,也不是在马提森的矿山砾石层中挖出来的,也不是第三纪的人类化石。”哈佛大学皮博迪博物馆的普南(F. W. Putnam)博士说颅骨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它出自矿山的沙砾层。加州大学的辛克莱说,颅骨上粘附的东西不是来自金矿砾石层;他认为可能是埋在山洞里的,印第安人常在那儿葬死者。但另一方面,福尔摩斯报道:“道(D. H. Dall)博士说,1866年在旧金山,他对比了该化石上沉积的物质和金矿砾石层的沉积物,二者在各方面都极为一致。”1882年的《美国自然学家》上,艾瑞斯(W. O. Ayres)发表文章说:“惠特尼一拿到化石,我就仔细做了鉴定,它外面不仅沉积着砂砾物,骨腔里也填有同样的东西,那种东西特别软,是我曾见过的最软的沉积物,它正是金矿中的古老沉积物。”
惠特尼在对化石的原始记录中,注明颅骨已经高度石化。这是古老化石的特征,但福尔摩斯解释说骨头也可能在几百几千年石化。不过地质学家贝确定尔(G. Becker)1891年报道:“我发现了许多有力的分析判断,都证明化石出自金矿火山岩帽下的砂砾层,麦瑟斯(Messrs),金(C. King),马什(O. C. Marsh)普南(F. W. Putnam)和道(W. H. Dall)都证实了这一点”。他还介绍了这些学者的身份:金是美国地质局的著名地质学家,马什是著名的古生物学家,是研究恐龙的先驱,1883~1895年连任国家科学院的主席,普南我们介绍过,只有他后来变了主意,认为化石可能出自洞穴。
1873年1月1日,波士顿自然历史博物馆的主席看到了温斯楼(C. F. Winslow)先生的一封信,信中介绍了加州托伦县平台上挖出了人类化石。那是1855年或1856年的发现。详细情况是目击者艾凯(O. B. Akey)上尉告诉他的,这些古人类化石的发现比著名的金矿第三纪人的报道(见上节)约早10年。温斯楼说:“我参观矿区营地时认识了埃凯上尉,他是加州志愿者公司的前任指挥,在加州名人中的知名度很高,在与他的交谈中,我得知1855~1856年间,他和工人们到托伦县平台距悬崖项200英尺(61米)的地层作业,寻找金矿带,他说在隧道180~200米深处距他的工作面50米处,在同一地层挖出一幅完整的人类骨架化石。由他认识的工人们取出来的,但想在想不起他们的名字了。他没看到骨架原位沉积的样子,他看到时,化石已经放在一个盆里了。所有化石都是矿工自己挖出装箱的,现场的人说,骨架在沉积层中一定保存得十分完好,但不知道这些化石后来到哪儿去了,他只能证明这个发现是真实的。骨架保存完好,只是颅骨在右太阳穴破了个洞,不知是不是挖掘时弄破的……化石沉积处的砾石层比较潮湿,有水向隧道口流出,在骨骼沉积处,还发现了一棵松树化石,60~80英尺长根,端直径2~3英尺。埃凯上尉和工人一同进了坑道,查看了骨架沉积的位置。他看到了那里原位沉积的松树化石,敲下了一块样品。现在他记不清那个隧道的名字,只记得在特纳平台(Turner's Flat)对面,“粗备隧道”(Rongh and Ready tunnel)1/4英里处……
化石沉积的地层的年龄为3300~5500万年,如果化石不是后来侵入的,那就是它的年龄,不过我们没查到任何侵入的证据。温斯楼博士没见过艾凯证实的化石,但他确实找到了另一些人类化石,送到了美国东部的几个博物馆。其中一块送到波士顿自然历史博物馆的颅骨,由杰出的颅骨学家魏曼(S. Wyman)博士鉴定为类颅骨。该化石的标签上写着:“出自加州平台山地表180英尺以下的金矿沉积层,周围是圆砾石,还有乳齿象的化石,该沉积层被坚硬厚重的玄武熔岩覆盖。1857年7月发现,8月由哈布斯(P. K. Habbs)交给温斯楼博士”。颅骨的另一片,印有同样的标签,阵列于费城自然科学博物馆。惠特尼听到这个消息,立刻亲自调研。他知道哈布斯是加州瓦列霍(ualiejo)市的名人,是加州教育部的前负责人。他去哈布斯那儿,得到了有关化石详细的情况,化石出自平台山萧台(Shaw's flat)以南的情人节风井。惠特尼说:“情人节风井是直上直下的,直通地面。在下面工作时,有极严格的安全保障,任何东西都不可能掉下去。……所以,哈布斯的样品无疑是原位沉积的。”
1879年8月,美国前沿科学学会的主席、著名古生物学家马什(O. C. Mash)给该学会的一次演讲中,说到了第三纪人类的问题:“惠特尼教授最近发表的论文,以深入细致的考查和严谨全面的分析,有力地证明了第三纪人类的存在,无可辩驳……目前已知的美洲发现中,也有和欧洲上新世人类同期的人类证据。如此说来,第三纪人类的观点,可以说已经确立了。
1938年,卡塔基州贝瑞(Berea)大学的地质系主任巴勒斯(O. G. Burroughs)报道:在肯塔基州岩堡县(Tockcastle)石炭纪初期(3.6亿年前)的地层中,发现一组像人走过的脚印化石,显然是一种靠后腿直立行走的生物在沙滩上留下来的。这个地质历史时期,在进化论上是“两栖动物时代”,当时只有四足爬行的两栖地物,能双足跳的还很罕见,可爬行的脚和人脚差异太大了。在岩堡县,杰克逊县和该州另几个县,在宾西法尼亚州和密苏里州,都发现了像人一样双足行走的脚印化石,巴勒斯证实了在卡塔基州的化石。在宾州和密苏里州,在史密森学会古脊动物馆长吉茅(C. W. Gilmore)博士的合作下,像人踩出的远古脚印化石也得以揭示出来。宾西法尼亚州的石炭纪早期地层的年龄为3.2亿年,而目前认为最早的能用两个后腿行走的动物是齿槽类(Pseudosuchian thecodonts),出现于2.1亿年前,这种象蜥蜴一样的生物。虽然能用两条后腿跑,跑时尾巴高悬,也不会留下尾巴的痕迹,但它的脚与鸟脚相似,和人脚差别太大了。而现代理论还标定:最早象猿的生物3700万年前才出现,直到400万年前才有可能产生像这样的脚[1]。巴勒斯描述道:“每个脚印都是5个脚趾,和一个明显的足弓,脚趾分开,就像从没穿过鞋的人的趾型一样,后部显然是脚后跟踩出来的。”
可是人种学家布什奈尔(D. L. Bushnell)和史密森学会却认为这串脚印是印第安人刻在石头上的,为了排除这种可能,巴勒斯用显微镜精细观察后指出:“该化石脚印内的砂粒密度,大于脚印处的砂粒密度,这显然是当时踩下去的压力造成的……在脚趾印之间的砂土向上翻卷,疏松部分被压力挤向脚印外部,显然也是脚踩出来的。”他的结论是:约3亿年前,这块湿砂泥地固化前,一种像人的动物在此走过,留下了一串脚印。亲眼目睹过脚印化石的人们赞同巴勒斯的正面结论。普瑞维蒂(K. Previette)1953年说:巴勒斯还请教了一个雕刻家;那个雕刻家说:“雕刻的脚印不可能不留下刀痕。用显微照相术和红外线摄影,也没发现任何刀痕。”
主流观念对此的反映可以预料。1940年的《科学美国人》杂志上,地质学家殷高斯(Q. G. Ingalls)说:“如果远在石炭纪就有人,或者人的猿类祖先,甚至哺乳动物出现的话,整个地质学[2]”就彻底错了……所以至少目前为止,科学界不能承认那些石炭纪的神秘人类足迹。虽然殷高斯说那足印是一种未知的已灭绝的两栖动物留下来的,但今天的学者谁也无法把这种猜测当真。就是长有人脚一样的两栖类,也完全进不了进化论的框柜,比人类脚印的结论强不了多少——简直是进化论的浩劫。殷高斯说:“那些脚印要是人的,除非2+2=7,或者古苏美尔人有飞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