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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inyi

中国农具的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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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13 09:31:40 | 显示全部楼层
但那些尺寸较大的双刃石三角形器是否可判定为犁或犁的一种,尚没有最后定论。程世华先生根据出土地点的具体情况分析,仍认为应定为犁铧。但对其如何装柄、如何牵拉也没有找到很好解决办法(程世华《论良渚文化原始稻作生产的先进性》、《古今农业》99、1)。余扶危先生等虽然笼统的认为这类石片都应该将其看作犁铧,但认为还是很原始,是一种由人力牵引的踏犁。而且没有明确指出,这其中是否包括那些尺寸较大的石三角形器(余扶危等《试论我国犁耕农业的起源》、《农业考古》81、1)。牟永抗、宋兆麟先生则肯定为石犁,并且绘制了安装示意图(图1-9-16)(牟永抗、宋兆麟《浙江的石犁和破土器》、《农业考古》81、2),还有人绘制了一幅有缺口石三角形器的安装示意图(图1-9-17)。这些设想对于中、小型石三角形器,可能是行得通的,对于大型石三角形器,不论从石板自身刚度还是从牵拉力考虑,都是值得怀疑的。为此季曙行先生曾作了仔细的辨析。他将这类石三角形器按大小分为三类:长度35、底宽25厘米以上为大型。长度在12~35、宽度20厘米左右为常型。长度12厘米以下,宽度6~7厘米为小型。分别进行了力学计算和分析,又对安装方法进行了探讨,结论是:大型石三角形器由于受牵拉力的限制,实际上是无法作犁来使用的。而小型石三角形器,不但无法起到将土块破碎并翻至一边的作用,只能切出一条深4~5厘米、宽6~7厘米的沟槽,而且至少要二人牵拉。真正有可能作石犁使用的,只能是长度15~25厘米之间,底边宽度适当,一孔或数孔,并以一字排列的石三角形器。(季曙行《“石犁”辨析》、《农业考古》87、2)季氏的“辨析”,无疑对正确认识石三角形器是有益的。不论哪家之说,都涉及到如何将石片稳定的安装于犁架上的问题;如何解决如此大犁牵引动力的问题;石片自身刚度和强度的问题;还涉及到牵引工具和方法及制作这些工具的技术问题等。因为当时还不会服牛,更没有合适的牵拉工具辕、轭等。是否可用其他动力,目前还找不到可以佐证的材料。因此,尽管有些人从各方面分析认为这种大三角形器像是犁铧,却还是不不能作出肯定的解答。虽然也有人说得比较“肯定”,但这些“肯定”看来似乎根据还是不够充分的。所以对于这类大三角形器的判定,仍待考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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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13 09:31:57 | 显示全部楼层
按其尺寸、结构看,这类大型石三角形器,只有平行于地面滑行,在当时的条件下才可以拉得动;其结构也承受得了。因此我们初步设想,是否是用于水田表层除草、平田的耘田器。
(有一点不成熟的想法,写在这里,也许可供研究此类石三角形器时参考:古农具使用的时间、地点、条件毕竟与今天是不能完全相同的,既使模拟实验,也不可能与古代完全相同。不论在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科学、技术领域,古代人都办成了许多今天看来很难办成的事。这里举一个在农业上的“活化石”式的小例子:在四川木里地区纳西族,近代仍使用一种全木犁耕地,而且是用二牛牵拉。全用木头制成的犁,竟然能经受得住两个牛的拉力,而且耕深可达15厘米左右(详见《石器时代的非石质农具》一节),这在今天内地几乎是不可想象的。更不可想象的是,耕一次地要更换十到二十个木犁铧。然而这竟是客观存在,是历史“活化石”式的再现。所以那些看起来刚度、强度和牵拉力都有问题的大型双刃石三角形器,说不定在五千多年前的时间、地点、条件下,还真能作犁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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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13 09:32:22 | 显示全部楼层
§1-9-3、初步结论及相关认识
一、初步结论
1、原始农业后期,可能有了犁,但不是耕翻土地的“耕犁”,而是为播种开沟的“耧犁”。而且这种耧犁也还处在由那些相当原始的、形体较小的石三角形器构成的、结构很不完善的雏形期。这种耧犁只能用人力牵拉,只能开出一条宽度和深度都只有几厘米的V形小沟。这种小沟在当时的主要作用是播放种子。所以这种犁虽然可以称为犁,但还不具备“耕犁”的功能,因而也不能作为犁耕农业开始的象征。
因此,作为农具“犁”,其源头虽然可以追溯到原始农业后期阶段,但却不能认为原始农业后期社会已进入了犁耕阶段。
所以双刃石三角形器,开启了农具犁的雏形期,其历史意义是重大的;同时对推动播种工艺的发展也起了革命性的作用。但对犁耕却没有实际作用,而且从整体农业生产发展水平来看,也还没有发展到犁耕阶段。不要说当时还没有耕犁,就是有了耕犁,也是与整体农业生产水平不相配套的。
有人说,石三角形器(石犁)把原始农业推向了一个新的阶段,显然是把石三角形器(石犁)的历史作用过于夸大了。所以将石三角形器(石犁)的出现,判定为农业进入犁耕阶段的认识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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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13 09:32:39 | 显示全部楼层
2、单刃石三角形器可能就是麗刂(劙)刀的源头。
广义的讲,犁刀也可以看作是犁的一种特殊形式。因为它具有犁的基本特征之一,即连续作业。当犁铧的宽度缩小的只有一条线的时候,犁铧就变成了麗刂刀。所以说, 作为农具的麗刂刀和和农具犁(耕犁、耧犁)是没有原则区别的。
3、产生耧犁和麗刂刀的物质因素。
我们说,作为耕犁,就当时的农业生产、农业技术及整个社会的物质条件,都不具备产生的条件。但对于耧犁和麗刂刀就不同了。对于产生麗刂刀的物质因素,前面已经作了分析。而耧犁和麗刂刀工作时阻力都不大,对自身刚度和强度及牵拉力都要求不高。有社会的需要,有现实的可能,所以也就有了发明耧犁和犁刀的可能。
另外我们知道,人类从猿人开始,就习惯于集体活动,这是生活环境所决定的,渔猎采集时代仍然如此,过度到农耕之后,并没有改变需要集体活动的条件,所以人类早期从事农业劳动,仍然以集体活动为主,这就为劳动者之间相互协作创造了条件。另一方面,原始时代,人和人之间基本上是平等的,人自身也是自由的,因此劳动者之间创造一些相互协作的劳动方式,完全存在这种客观环境,所以历史上的农业劳动中双人合作方式(耦耕),三人合作方式(劦耕),在这个时代并不是什么新鲜事,所以出现人拉耧犁、人拉麗刂刀,都是很自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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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13 09:32:57 | 显示全部楼层
二、相关认识
虽然总体上讲,对于石质三角形器的认识尚不十分统一,但却从对石三角形器的分析中,得到了两个重要相关认识。
一是,新石器时代后期确有了犁,但不是耕翻土地的耕犁,而是由此类小型的石三角形器构成的、形体比较小的开沟犁,又可称为耧犁。耧犁可用人力牵拉进行连续作业,虽没有翻土功能,却可以在田里开出一条深4-5、宽几厘米的沟槽,这条沟槽主要用之于播种,所以可将这样的开沟犁称为耧犁(在这里我们找到了耧犁的元祖同时也是耕犁的元祖、耧车的元祖)。
另一个重要认识是找到了麗刂刀的源头,已如前述。
既然可以断定这些石三角形器中的一部分就是早期耧犁的犁铧,这里顺便就耧犁的发明过程作以初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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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13 09:33:16 | 显示全部楼层
三、耧犁发明简介
耧犁由两个源头演变而来:
一个源头是曲柄耒耜。前面在论述耒耜的部分里,曾经讲到,耒耜的柄有曲、直之分。曲柄耒耜由于其曲率的不同,使操作者在实用中产生了不同的感受,于是有人就发现,具有一定弯曲形态耒耜,有向前滑切的性能,操作者按一定角度推之,即可使耜头插入土中,并向前移动,将土切开并推向两边。但一个人工作起来比较吃力,也不好掌握前行方向,如在接近耜头的位置系一根绳,后来发展成安装一根细木棍,另有一人协助牵拉,操作起来就轻便灵活多了,这就诞生了最早的开沟犁。所以上述双刃石三角形器,一部分就是由石耜演化而来。因为这时用这种犁开沟不是为了耕翻土地(这种犁也不能满足翻地要求),而是开沟用以播种,所以这类犁便可称之为耧犁。
耧犁的另一个源头是鹤咀锄,由动物骨角或树木枝杈制作的鹤咀锄,也有在地面开沟的功能。但不论木制还是骨制,刃尖既不锋利、也不耐用,于是人们在鹤咀锄的刃口处,装接一石三角形犁头,即成了鹤头形的开沟犁,只要由一人拉柄,即可开出沟来,不过拉柄的人应该是倒行的。但这种形体不容易控制深浅,于是就又在头部向后装接一根木柄,这样也就成了由两人合作的开沟犁。但从“耒”字的甲骨文形态判断,我国的的犁则主要是由曲柄耒耜演化而来,详论见下章。由鹤咀锄演化来的耧犁,尚未见到有关历史资料,民族学的例证也不多。但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那种由一人牵拉倒行的鹤头开沟犁,竟然在当代西安市的郊区,见到了它复活的身影(张波《人力倒拉犁的悖出与传统农具生命力的正视》、《农业考古》总27期)。发现者称之为“倒拉犁”。这种“倒拉犁”也是由一人倒拉操作。十分巧合的是,近期笔者在山东单县也见到了农民非常欢迎的倒拉犁(图1-9-18),而且普及到了几乎每家每户的程度,虽然整个农具是由钢铁制作,但结构原理却与古代的鹤咀锄式开沟犁是完全一致的,这种农具的再现,使我们有理由相信,古代社会也会有这类农具存在。
最后再谈一下“耧犁”名称的问题,“耧”字出现比较完,先秦文献未见“耧”字,估计原始农业时代不会有“耧犁”这个名称。现在所知最早使用“耧犁”一词是《魏略. 皇甫隆传》;后魏贾思勰的《齐民要术》也提到“耧犁”,“耧犁”一词当始于此。所以原始农业时代的所谓“耧犁”当是后人往上推演的。对于耧犁产生的根据,以后还会讲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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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13 09:33:2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节 灌溉农具
原始农业时代是否已有灌溉农具,尚无确切根据。传说中的大禹治水,只是为了免除水害而开展的水利工程,完全没有灌溉可言。但在与水打交道的时候,懂得了许多水的知识是肯定的。据文献资料记载,我们的先民懂得凿井,其历史却是相当悠久的。《世本. 作》中有“伯益作井”之说,高诱注:“伯益佐舜,初作井。”《淮南子. 本经训》说:“伯益作井,而龙登玄云,神栖昆仑。”《史记. 五帝本纪》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舜的同父异母的弟弟象,为了同哥哥争夺家室和财产,便伙同其父瞽叟,屡次迫害舜。有一次瞽叟要舜凿井,待舜入井后,象便和瞽叟一起将井口填实。然而舜却从“匿空”的地方钻了出来。故事说明,尧舜时代凿井已不是难事。《孟子.万章上》也有类似记载。这就比“伯益作井”之说更早了些。还有更早的说法,《世本》说:“黄帝见百物,始作井。”《周书》也说:“黄帝穿井。”《抱朴子. 诘鲍》有:“曩古之世,凿井而饮,耕田而食。”也是说井的历史是很久远的。《周易》有“井卦”章,对水井描绘的很详细。“井卦”说:“改邑不改井,无丧无得。往来井井,汔至亦未繘井,赢其瓶,凶。……井谷射鲋,瓮敝漏。”意思是说:村庄搬迁也不能移动水井。每天汲水,井水不会枯、也不会满。如果只用水而不及时淘井,水就会枯竭。水浅了,井底会碰破汲水的瓶,也汲不上水来,这不是好事……井干了,鱼也不射了,水瓮也碰碎了。可以看出人们对水井已了解的相当清楚,而且也有了向上提水的工具,人们和井的关系已十分密切。单就“卦以井象”这一点就足以说明井在人们生活中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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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13 09:33:43 | 显示全部楼层
就这些文字记载推算,发明井至少也有五千年以上的历史。近年来各地发现的古井遗迹,恰与这些文字记载基本吻合,甚至还要更早些。现在知道最早的古井遗迹发现于浙江河姆渡遗址二期文化层,至今为5700年。水井为方形木构,由二百多根桩木、长圆木等构成,井深约1. 35米,估计是由水坑加深加固而成。井上盖有简单的井亭,井底发现有陶器及生产工具。在中原地区最早的水井是在河南汤阴白营属龙山文化的村落遗址发现的,也是木构方井,井总深达11米,迭压的井字形木架达46层之多,从技术上和规模上都远远超过河姆渡井。表明此时此地的凿井技术己比较成熟。在河北邯郸涧沟发现的水井则为圆口,口径2米,深约7米,井边还发现了沟渠的遗迹。附近有陶窑遗址,说明此井可能己不是单纯生活使用,可能也用于手工业和农业。井底发现有半完整的陶壶、陶瓶、陶罐等。此井亦属龙山文化时期。在洛阳矬李遗址发现的属龙山文化晚期一坐圆口古井遗迹,井身上宽下窄,口径1. 6米,深至6. 1米处见水。另外,在上海附近的汤庙崧泽文化遗址;在江苏吴县良渚文化遗址,也发现了一批土井,井中除出土了大量陶器外,还有一件装有木柄的石斧。在山东汶泗流域发现了这个时代的水井数十眼,最早的一眼在济宁张山遗址。井底发掘出陶制小口双耳罐残片,当为汲水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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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13 09:34:00 | 显示全部楼层
井有了,井旁也发现了沟渠,井内也发现了提水工具,但是否用于灌田,仍无直接根据。有人认为,“耕”字由“耒”字和“井”字组成,井与耒结合才能耕田,从而证明井灌用于农业是很早的(何光岳《先周族的迁徙与区田的发展》、《农业考古》86、2)。如果此时井已用以灌溉,那么陶制的壶、瓶、罐等当也可列入新石器时代的灌溉农具。不过就总的发展规律看,既便有农田井灌,也只能是小范围的、局部的。
值得研究的是,新石器时代仰韶文化遗址,出土了一批被称之为“欹器”的尖底瓶(图1-10-1)。这种“虚则欹,中则正,满则覆”(《荀子. 宥坐》)、具有浓厚神秘色彩的陶瓶,早已引起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其中一个重要课题就是:是什么客观要求启发我们的先民们发明了这种巧妙的器具?发明它的用途又是为什么?有人认为它是礼器;也有人认为它是酒器。这些认识是对的,但都不是这种欹器的原始功能,而是在后世的延展。孔子不是一看到这种尖底瓶就立刻感悟出:“恶有满而不覆者哉!”的哲学道理吗?以致后代许多开明的统治者常借此物为“铭”而置于“座右”,成了“座右铭”一词和“座右铭”典故发源地,这显然是发明者所始料未及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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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13 09:34:1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人根据《太平御览》卷十引《尸子》的这样一段话:“神农理天下,欲雨则雨。五日为行雨,旬日为谷雨,旬五日为时雨。”的说法,认为神农时代已发明了人工灌田,用的器具就是这种尖底瓶(孙霄《欹器与尖底瓶考略》、《文博》1990、4)。因为在一些先秦文献中常可见到“抱甀 而汲”(《淮南子.汜论训》:“古者剡耜而耕,摹蜃而耨,木钩而樵,抱甀 而汲,民劳而利薄。”;“抱瓮而出灌”(《庄子. 天地》:“凿隧而入井,抱瓮而出灌,搰搰然用力多而见功寡。”)的记载,很可能就是原始农业时代使用尖底瓶及与尖底瓶类似的器皿进行灌溉的历史描述。虽然这种方法“用力多而见功寡”,“民劳而利薄”,但毕竟有了人工井水灌溉;有了用于从井中汲水的工具“甀”和“瓮”。这时的“瓮”、“甀”等,说不定就包括这种被称为“欹器”的尖底瓶。据推测,当时的提水方式是:人们提着空的尖底瓶走下河岸或走入贮水的土坑,将瓶置于水中,瓶即自动倾倒,水则入瓶,待水至半瓶时,人用手握住瓶口,使瓶灌满。但装满水的瓶是不能提的,因为一提水又会自动倒出来,所以必须将瓶从河边或土坑“抱”入田中,这大约就是一些古书中出现“抱”字的由来。当然也可能还有“背”的方法(如我国一些少数民族至今仍有用陶器背水的习俗),只是古书中没有记载。从出土实物看,这类尖底瓶容量都不大,而且圆溜溜的,抱和背都没有困难。走到田里后,再用一只手提瓶,水就会自动倒出,而且由于瓶口较细,提瓶人可以边走边倒水,这样一瓶水可浇六、七米的距离,十分方便。这种方法虽然得到一定范围的推广,却没有传延下来,后代遗址中未再发现此类欹器。也许因为欹器不适于井灌有一定关系。如果上述分析正确,这种被称之为“欹器”的尖底瓶当是最早的灌溉农具了。但尖底瓶却不是井灌农具,因为用它无法从井中提上水来。不过人们既然懂得了用尖底平提水灌溉,同样也可能会用其它陶瓶、罐等从井中提水灌溉,这样说来原始时代确已有了灌溉农具。但毕竟这样的工具效率太低,是不会得到大面积应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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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13 09:34:34 | 显示全部楼层
除灌溉之外,这种奇特的尖底瓶恐怕还另有特殊用途,笔者总以为它是一种比较神秘的器物,其中当隐含有令人难以捉摸的用途,希望能深入研究。有人曾对尖底瓶进行模拟实验,发现尖底平不能在流水中自动吸水,对此实验者是否进行过反复观察不得而知。在同一篇文章中讲到的对石斧实验时,说制作的模型石斧尺寸是:“长约0. 80、宽约0.35、厚约0. 25厘米的磨光凹腰石斧”(赵文艺《半坡博物馆史前考古实验概述》、《文博》90、4)其中数字令人费解:长、宽、高都不足1厘米的石斧,怎样进行实验!出土文物中也没见到过这样小的石斧。由此令人对尖底瓶的实验也不敢冒然相信。
第十一节 石器时代的非石质农具
新石器时代,即原始农业时代,所用的农具多为石器。但其他材质的农具也占很大比重,特别是木、骨、蚌质农具,不仅数量大,而且种类多,对原始农业的作用是不可轻视的。对此,前文已分别进行过讨论,这里对这三类农具,再作以简要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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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13 09:34:42 | 显示全部楼层
§1-11-1、石器时代的木质农具
提起木质农具,最应引以为荣的那就是由尖木棒发展而成的最古老的原始农具“耒”。在农业历史上,耒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是崇高的。《国语. 鲁语》中记述了这样一段近乎神话的故事:“昔烈山氏之有天下也,其子日柱,能植百谷百粟……”对于这段故事,前面曾有注解,作为“火”的“烈山氏”,就是靠着他那位非常有能耐、能种植百谷百粟的儿子“柱(木棒)”而掌管天下的。所谓“柱”就是尖木棒、就是农具“耒”。可见人民群众对“耒”是何等的崇拜。事实上,耒的确也是原始农业中使用最多,发挥作用最大的重要农具之一;以致后来在发明文字的时候,不得不以“耒”作为农具用字的部首。
人类懂得使用工具后,木材是人类发现最早、使用最多的材料。《易经. 系辞下》有这样的话:“神农氏作,斫木为耜,揉木为耒……黄帝尧舜禹,衣裳而天下治……刳木为舟,剡木为楫……断木为杵……弦木为弧,剡木为矢……上古穴居而野处,后世易之为宫室,上栋下宇,以待风雨……古代葬者,厚之以薪……后世圣人易之为棺椁。”由此可见,原始时代木材的用途是相当广泛的。有人曾为原始农业时代的木质工具作了一个图,看起来更加一目了然。现略作修改,录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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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13 09:35: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木材

房屋建筑材料

从表中可以看出石器时代木材的应用是十分广泛的,许多工具都是用木材制作。而在这些木质器物中,许多都是由木棒发展演变而来。但由于在过去的发掘中,很少见到木质文物(包括农具),所以对木器、特别木农具的历史地位和作用,一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在以工具材质为标准划分年代时,公认的分法是:石器时代、铜器时代和铁器时代。近年来对古文化遗址的发掘注意了三件事:一是木质农具容易腐朽,考古文物中没有发现木质农具,不等于历史上不存在木质农具。二是注意了对文化遗存中木质农具所留印痕的考证。三是重视了对木质农具的发掘及综合研究,包括民族学材料的研究,于是取得了新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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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13 09:35:14 | 显示全部楼层
近年来,各地不断有木质文物被发现的报道,如湖南澧县彭头山遗址木耒。浙江余姚河姆渡遗址的木耜、木铲(图1-11-1)、木杵(柳永明《小议河姆渡农业》、《农业考古》87、2),还有一件木质锯齿状物,有人认为可能是收割用的木齿镰(俞为洁《河姆渡的谷物收割与加工》、《农业考古》92、3)。在河姆渡周边地区,相当于河姆渡三期文化的慈湖遗址,发现了三件木耜,一件木锄,还有若干点播棒(耒),且这些棒都是两端带尖(《宁波慈湖遗址发掘简报》、《浙江文物研究所学刊》科学出版社1993年);在鲞架山发现木耜一件(《鲞架山遗址调查报告》、《考古》97、1);在鲻山遗址发现一件木耜;在杭州水田畈遗址出土一件木榔头,是用一段完整的木头,将一端削成小手柄,另一端保持较粗的原样,只将明显的棱角略作砍削而成。在慈湖还发现一件木质轭形器,只是器形较小,不耐牛力牵引,用途待考(王海明《宁照平原史前农业初探》、《农业考古》96、3)。在常州于墩马家浜文化遗址发现的木铲(吴汝祚《太湖文化区的史前农业》、《农业考古》87、2);在钱三漾遗址发现的木杵。在山西临汾陶寺也发现了龙山文化期的尖木棍(高天麟《龙山文化陶寺型农业发展状况初探》、《农业考古》93、3)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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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13 09:35:32 | 显示全部楼层
河姆渡的木铲是1973年在第四文化层发现的,铲面较窄,两侧及刃部较薄,中间稍厚,上部有一近方形小板,长16、宽5.3、厚1.5厘米(有人称作木耜)。另一件木铲发现于第二文化层的一号井中,铲头近似长方形,弧肩,单面平刃,刃部较宽,中部有一浅槽,两侧有长方形孔,柄部已残,长36、宽16.5、厚1.5厘米(图1-11-2)。 也是河姆渡第二期文化遗存中发现的一件木铲,铲头(板)与柄连为一体,系用一块整木削成,柄上端有三角形手把,铲头被火烧残,残长20.3厘米,铲头宽6厘米,厚1厘米,很像后世园圃中常用的除草培土小铲。这件小铲制作比较讲究,说明此类农具是受到重视的。河姆渡出土的“木耜冠”,已具有相当规整的几何形状,制作也比较精致,这种“耜”实际上已经应该称为“锹”,而且当时的社会存量也绝不会仅仅是这一件,一定已具有相当的数量。河姆渡出土的木杵己在杵臼部分里作了介绍。在属河姆渡文化的宁绍平原,共出土木耜5件,除河姆渡遗址水井中出土的一件为弧尖背外,其余4件均为方背,平面有长方形、梯形两种,正面中间起脊、稍厚,不甚光滑。而背面却较光滑,是因为翻土时磨擦所致。这里还发现了较多的船用木桨。1994年在余姚鲞架山遗址还发现了一件类耜的木器,与今日温州地区常用的木平田器相似,可能是同类器物(王海明《宁绍平原史前农业初探》、《农业考古》96、3、60)。湖南澄县八十挡遗址距今约八千年,在这里发现的木耒,是一种用双手操作的工具,长约90厘米,利用一节树杈制成,上部有斜的扶手,下部有斜的单刃,刃宽约10厘米。这些都是十分珍贵的文物。再就是在新疆原始社会末期遗址发现了较多的、保存完好的木质农具,如哈密五堡原始墓地发现的头部呈三角形的两件木耒,一件木锨(图1-11-3),锨头很似现代铁锨,长28.5、肩宽16.5、刃长13.5、厚1厘米,偏上部有对称的两孔,用以捆柄,出土时孔内尚有残存的毛线绳。在孔雀河也发现一件木锨(铲),一件木耒,耒通长达90厘米,尖部光滑锐薄,手握部分也很光洁,证明为长期实用之物。类似木质农具在新疆天山阿拉沟古墓也有发现(王炳华《新疆农业考古概述》、《农业考古》83、1),这些农具许多形体已比较规整,说明已不是雏形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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